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转D2版)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转D2版)
2021年10月11日 00:39 证券日报

原标题: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转D2版)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 年10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星期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山东省青州市鲁星路577号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项、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01  选举吴晓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吴晓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有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01  选举黄方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杜业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于兴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01  选举陈京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赵国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 1 项、第 2 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五)特别说明:

  1、上述第 2 项议案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共6名,

  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应选独立董事 3 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提案时将分开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州市鲁星路577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鲁星路577号,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2500

  联系人:孙启家、高新胜

  联系电话:(0536)3536689联系传真:(0536)3536689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1207

  2. 投票简称:联科投票

  3. 提案设置及填报选举票数。

  (1) 提案设置。

  表一: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 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监事(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同一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对于《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提案 1.00),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任意分配给 3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但分散投给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提案 2.00),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任意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但分散投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对于《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提案 3.00),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任意分配给 2 位监事候选人,但分

  散投给 2 位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5、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加盖公章或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委托人持股数量: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陈京国先生、赵国刚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京国先生个人简历

  陈京国先生,男,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青州联科白炭黑有限公司维修部部长,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陈京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2、赵国刚先生个人简历

  赵国刚先生,男,199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初级工程师。曾任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质管部技术支持。现任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质管部副部长兼应用工程师、公司监事。

  截至本披露日,赵国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潍坊联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1,9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2,000,000股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0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晓林先生、吴晓强先生、陈有根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方亮先生、于兴泉先生、杜业勤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杜业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吴晓林先生,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吴晓林先生曾任青州市东坝镇经贸办科员,青州市艺美纸箱厂厂长、总工,青州市新兴化工厂厂长、总工,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联科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1,548,014股,通过联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80,031股,通过青州汇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51,954股,通过潍坊汇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43股,其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6,580,0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2,000,000股的47.57%,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晓林先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晓强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晓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 吴晓强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州艺美纸箱厂业务员,青州市新兴化工厂副厂长,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联科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联科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13,517股,通过联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044股,通过青州汇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0,400股,通过潍坊汇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108股,其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7,540,06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2,000,000股的9.64%,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晓强先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晓林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晓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 陈有根先生,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有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4,440股,占公司总股本182,000,000股的0.44%。陈有根先生与公司其他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有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有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方亮先生,男,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曾任:原山东工业大学外语系教师,原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执行董事,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Florida State University)商学院访问学者,捷克布拉格经济大学(University of Economics,Prague)客座教授等职务。现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财经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副理事长、院长,山东财经大学资本管理研究所所长,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梦金园黄金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联科科技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黄方亮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2、杜业勤先生: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会计,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潍坊分所部门副主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潍坊分所副所长,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潍坊分所副所长,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君实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副所长、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科科技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杜业勤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3、于兴泉先生: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中大集团青州针织厂车间主任、设备科长、办公室主任,山东潍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与争议解决部副主任,联科科技独立董事,青州市慈善总会理事。

  截止本公告日,于兴泉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精益管理办公室的议案》,公司成立精益管理办公室,具体职责为:拟定公司精益管理实施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精益项目的日常推进管理、日程计划监控、信息收集及反馈、资料汇总、组织协调、评价考核及交流汇报等工作。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立圣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提名陈京国先生、赵国刚先生两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经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公司监事会提名王奉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建之日起计算。

  公司监事会经自查后确认,在上述监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后,不会出现下列情形:公司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1、陈京国先生个人简历

  陈京国先生,男,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青州联科白炭黑有限公司维修部部长,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陈京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2、赵国刚先生个人简历

  赵国刚先生,男,199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初级工程师。曾任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质管部技术支持。现任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质管部副部长兼应用工程师、公司监事。

  截至本披露日,赵国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潍坊联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1,9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2,000,000股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0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 年 10 月 8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六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六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晓林先生、吴晓强先生、陈有根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三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方亮先生、于兴泉先生、杜业勤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有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黄方亮先生、于兴泉先生、杜业勤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精益管理办公室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精益管理办公室,具体职责为:拟定公司精益管理实施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精益项目的日常推进管理、日程计划监控、信息收集及反馈、资料汇总、组织协调、评价考核及交流汇报等工作。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0月 26 日 15:00 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1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吴晓林先生,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吴晓林先生曾任青州市东坝镇经贸办科员,青州市艺美纸箱厂厂长、总工,青州市新兴化工厂厂长、总工,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联科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1,548,014股,通过联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80,031股,通过青州汇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51,954股,通过潍坊汇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43股,其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6,580,0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2,000,000股的47.57%,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晓林先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晓强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晓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 吴晓强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州艺美纸箱厂业务员,青州市新兴化工厂副厂长,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联科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联科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13,517股,通过联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044股,通过青州汇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0,400股,通过潍坊汇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108股,其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7,540,06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2,000,000股的9.64%,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晓强先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晓林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晓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 陈有根先生,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有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4,440股,占公司总股本182,000,000股的0.44%。陈有根先生与公司其他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有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有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方亮先生,男,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曾任:原山东工业大学外语系教师,原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执行董事,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Florida State University)商学院访问学者,捷克布拉格经济大学(University of Economics,Prague)客座教授等职务。现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财经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副理事长、院长,山东财经大学资本管理研究所所长,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梦金园黄金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联科科技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黄方亮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2、杜业勤先生: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会计,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潍坊分所部门副主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潍坊分所副所长,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潍坊分所副所长,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君实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副所长、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科科技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杜业勤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3、于兴泉先生: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中大集团青州针织厂车间主任、设备科长、办公室主任,山东潍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与争议解决部副主任,联科科技独立董事,青州市慈善总会理事。

  截止本公告日,于兴泉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于兴泉,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于兴泉

  2021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杜业勤,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下转D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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