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10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参会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石金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石金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志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杨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1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涓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的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刘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郑勇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郑勇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102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邵凌先生递交的辞职书。因个人原因,邵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邵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邵凌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石金桥先生及杨志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石金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杨志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石金桥先生及杨志刚先生的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石金桥先生简历:
石金桥,中国籍,汉族,男,1971年10月生,中共党员,昆明理工大学工程管理专业,高级资产管理师。历任云南工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总经理、董事;云南同图园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董事。现任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石金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杨志刚先生简历:
杨志刚,中国籍,白族,男,1972年3月生,中共党员,云南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投资部高级项目经理;云南惠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董事。现任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
杨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103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张吉杭女士以及陈敏先生的辞职书。张吉杭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陈敏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张吉杭女士以及陈敏先生在任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职工代表大会,补选了2名职工代表监事以及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瑞江先生和杨雅茹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股东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涓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郑勇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涓女士及郑勇勇先生(简历附后)为易见股份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刘涓女士及郑勇勇先生的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刘涓女士简历:
刘涓,中国籍,汉族,女,1975年10月生,四川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中层副职;现任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郑勇勇先生简历:
郑勇勇,中国籍,汉族,男,1983年7月生,中共党员,云南大学会计学专业。2008年至今在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
郑勇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职工代表监事:
张瑞江先生简历:
张瑞江,中国籍,汉族,男,1972年9月生,中共党员,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助理政工师。历任云南国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办公室)经理;云南工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综合管理部经理;现任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瑞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杨雅茹女士简历:
杨雅茹,中国籍,哈尼族,女,1987年12月生,云南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师,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历任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项目主管、项目部副经理;现任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与审计部主管。
杨雅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104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相关事项提醒: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防疫要求、会议登记方法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易见大厦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报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00-13:30)。
(四)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易见大厦1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为配合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防疫工作,如有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3、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建议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提前一天到昆明进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检测报告参加股东大会;低风险地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提供所在地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国务院网站查询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
4、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疑问,或在昆明进行核酸检测需协助的,可与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871)65739748、65739748-1007、65650056
电子邮箱:e-visible@easy-visible.com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105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目前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子公司贵州易见、易见股份为被告;
●诉讼的涉案金额:本金342,860,973.00元及相关利息等;
●除上述涉诉案件外,本公告内披露的其他诉讼累计涉案金额:本金65,526,068.00元及相关利息等;
●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的诉讼事项累计的涉案金额:合计408,387,041.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75%;
●案号(2021)云01民初2086号、(2021)云01民初2114号及(2021)云01民初2113号案件,将于2021年10月13日开庭审理;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案件基本情况
近日,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或“公司”)子公司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易见”)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仲裁委”)送达的针对济南石稳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稳投资”或“申请人”)案件的《举证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诉讼资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的涉及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前述案件后,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的诉讼案件累计涉案本金合计408,387,041.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75%。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案号:(2021)济仲裁字第2363号
1、 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石稳投资
被申请人:云南兰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兰茂”)、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盛房地产”)、云南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盛唐”)、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控股”)、冷天辉、易见股份、贵州竣钏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竣钏”)、贵州易见。
2、仲裁依据
申请人石稳投资与山东通汇嘉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山东高速通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嘉泰”)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受让通汇嘉泰基于其与贵州竣钏、贵州易见签订了《有追索权保理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保理合同》第12.1条约定: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丙三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三方一致同意向济南仲裁委申请仲裁。其他相关担保合同亦约定争议由济南仲裁委裁决。
依据上述仲裁条款,申请人与贵州竣钏、贵州易见等在《保理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项下因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提交济南仲裁委仲裁。
3、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贵州易见向申请人偿还应收账款342,860,973.00元及违约金;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贵州竣钏对上述应收账款承担回购责任;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九天控股、云南兰茂、冷天辉为被申请人贵州易见上述第(1)项仲裁请求的债务和/或贵州竣钏上述第(2)项仲裁请求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易见股份为被申请人贵州易见上述第(1)项仲裁请求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云南盛唐对被申请人贵州易见上述第(1)项仲裁请求的债务和/或贵州竣钏上述第(2)项仲裁请求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云盛房地产名下抵押物享有抵押权,有权就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优先受偿;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云盛房地产为被申请人贵州易见上述第(1)项仲栽请求的债务和/或贵州竣钏上述第(2)项仲裁请求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8)请求裁决各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4、基本事实和理由
2020年12月,通汇嘉泰与贵州竣钏、贵州易见签订《保理合同》,约定贵州竣钏将其与贵州易见签署的基础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342,860,973.00元转让给通汇嘉泰,由通汇嘉泰作为保理商向贵州竣钏提供保理服务。发生合同约定的“回购事件”后,通汇嘉泰有权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贵州易见立即偿付其在本合同项下应向通汇嘉泰支付的全部到期、未到期的款项,要求贵州竣钏立即对贵州易见仍未支付的应收账款进行一次性回购等。
同时,通汇嘉泰分别与九天控股、云南兰茂和冷天辉签订了三份保证合同,约定九天控股、云南兰茂和冷天辉为通汇嘉泰与贵州竣钏、贵州易见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通汇嘉泰与易见股份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易见股份为通汇嘉泰与贵州竣钏、贵州易见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就贵州易见全部应付义务为通汇嘉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通汇嘉泰与云南盛唐、贵州竣钏和贵州易见签订《债务加入协议》,约定云南盛唐同意加入《保理合同》项下债务,与贵州竣钏、贵州易见共同承担该等应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贵州易见为清偿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债务向通汇嘉泰支付的回收款、“回购事件”发生后,贵州竣钏应向通汇嘉泰支付的回购款、贵州易见和/或贵州竣钏应向通汇嘉泰支付的保理手续费及《保理合同》项下贵州易见、贵州竣钏的其他应付债务。
上述合同、协议签订后,通汇嘉泰依约向贵州竣钏支付应收账款受让款290,000,000.00元。
为保障通汇嘉泰在案涉《保理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通汇嘉泰与云盛房地产于2021年5月签订《抵押合同》,约定云盛房地产以其位于贵州省兴义市某地的项目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为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云盛房地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双方在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通汇嘉泰取得兴义市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发生涉诉和重大变动等事件,构成《保理合同》项下“回购事件”的触发条件。申请人于2021年9月16日向贵州峻钏、贵州易见、九天控股分别发出通知书,要求贵州竣钏、贵州易见、九天控股在限期内另行提供有效担保作为补充,否则应立即清偿全部应付款项。但是,截至《仲裁申请书》提交日,贵州竣钏、贵州易见、九天控股等并未按照通知要求补充提供有效担保,也未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受让债权后,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贵州竣钏、贵州易见等发生涉诉和重大变动等事件,依据《保理合同》约定触发了“回购事件”,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申请人依据合同约定提起仲裁请求。
4、目前进展:公司子公司贵州易见已收到本案件的《举证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诉讼资料。公司目前正对事实和证据逐项梳理核实,工作量较大,公司子公司贵州易见向济南仲裁委提出延期举证申请。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的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的涉及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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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号:(2021)云01民初3724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德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合基金”)
被告: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供应链”)、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集团”)
2、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滇中供应链向原告支付本金人民币6,139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判令被告云南滇中供应链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60万元;判令滇中集团为滇中供应链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本案的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两被告承担,上述涉案金额合计65,526,068.00元。
3、事实和理由
滇中供应链与德合基金于2019年10月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滇中供应链1号定向融资计划”产品的第一期本金1,401万元于2021年5月29日到期,第二期本金825万元于2021年6月6日到期,第三期本金457万元于2021年6月13日到期,第四期本金1,180万元于2021年6月20日到期,但两被告均未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构成违约。且针对后续即将到期的第五期至第十五期本金及利息支付义务明确表示无法如约履行。原告德合基金作为受托管理人,为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提起诉讼。
4、目前进展:公司已收到昆明中院送达的本案件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诉讼资料,案件尚未开庭。
三、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保理”)与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兴仁金峰售电有限公司、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义龙电力有限公司、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黔能机电设备工程(大连)有限公司、贵州阳光万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业务担保方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已向昆明中院提起诉讼。案件已于2021年9月7日开庭审理,因庭审时原、被告双方存在争议,法院要求原、被告双方补充案件资料并给予原、被告双方商议和解时间至2021年9月30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月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近日,公司收到昆明中院送达的(2021)云01民初2086号、(2021)云01民初2114号及(2021)云01民初2113号《民事传票》,滇中保理上诉保理合同纠纷将于2021年10月13日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中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涉及的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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