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 075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樊培银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樊培银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股票代码:002871
法定代表人:范庆伟
董事会秘书:刘克平
联系地址:青岛市高新区宝源路北首伟隆股份
联系电话:0532-87901466
电子信箱:Liu.k.p@weflovalve.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ht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6)。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樊培银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樊培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至1989年7月任吉林农业大学助教、讲师;2001年4月至今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2009年4月至2013年12月,任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现“克劳斯”)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年3月至2019年5月,任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青岛市财政局、科技局财务评审专家。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期间(9:00一11:00、14:00一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本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人:刘克平、赵翔
联系电话:0532-87901466
联系传真:0532-87901466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宝源路北首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樊培银
2021年9月28日
附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樊培银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王令江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 07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范庆伟、范玉隆、李会君、迟娜娜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21 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9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范庆伟、范玉隆、李会君、迟娜娜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2021 年 9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草案)》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年10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21 年9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三、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 07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宝源路北首伟隆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详见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均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樊培银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 9 :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宝源路北首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1年10月13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宝源路北首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66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克平、赵翔
联系电话:0532-87901466
联系传真:0532-87901466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宝源路北首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
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1”,投票简称
为“伟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
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的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受 托 人 签 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 托 日 期: .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三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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