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小汤山仓库房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21-057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小汤山仓库房产
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小汤山仓库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下属小汤山仓库房产参考评估值转让给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现更名为“北京西单友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友公司”)。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1年5月7日,首商股份和西友公司就上述交易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本次资产转让价款预估为人民币288万元,最终交易价款应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双方将在备案完成后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最终资产转让价款金额。
因西友公司为首商股份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小汤山仓库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9月17日,首商股份与西友公司就上述交易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参照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资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88.24万元;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在本补充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资产转让价款的70%;于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资产转让价款的30%。双方同意,于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共同积极配合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手续。
三、签订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资产转让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21-058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
选择权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或“公司”)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已于2021年9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告编号临2021-051。关于王府井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已于2021年9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告编号临2021-056。
2021年9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9.35元/股,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8.51元/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8.51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敬请异议股东注意投资风险。
本提示性公告仅对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一、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有权申报的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为在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包含其各项子议案)以及《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异议股份直至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决议,在《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包括其各项子议案)以及《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中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数量合计为3,857,300股,因此可以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持股数量为不超过3,857,300股。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在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申报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申报。
2、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5日。
3、申报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之间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期间公司A股股票停牌。
4、申报方式:公司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5、申报代码:706078
6、申报简称:首商现金
7、申报方向:申报卖出
8、收购价格:8.51元/股
9、申报数量:
(1)于申报期内,异议股东可以就异议股份全部或部分申报现金选择权。
(2)公司异议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异议股东截至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5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异议股份数量。
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首商股份异议股东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力、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而导致持股数量减少的,其持有可享有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首商股份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而导致持股数量增加的,其持有可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3)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有权申报数量上限。
(4)对于异议股东持有的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异议股东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设定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形,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发生被设定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形时无效。
10、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安排,由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受让全部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二、关注事项
1、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2、对于同一账户中的异议股份,异议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3、股份保管:有效申报的异议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临时保管期间,异议股东不得另行转让该部分异议股份。
4、公司将在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首日和截止日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5、在申报期满后,公司需将申报结果和有效异议股份数量进行比对,剔除无效申报后,方能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三、费用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方、提供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双方应各自按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支付股票交易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王健、金静
联系电话:010-82270256
五、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时间安排
■
以上为预计时间表,具体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六、后续事宜
1、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关注资金到账日。
2、公司A股股票自2021年9月16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并将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后继续停牌,公司将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的次一交易日向上交所提交终止上市申请,未申报实施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认的换股比例转换为王府井的股份,转股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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