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暂缓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暂缓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年09月22日 05: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暂缓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年9月24日;

  2、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80.00万股;

  3、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5.64元/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修订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五)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六)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八)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5月28日为授予日,以15.6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001名激励对象授予13,9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于另外一名激励对象和奔流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股票行为,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其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给和奔流先生的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其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1年9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1年9月3日,和奔流先生的限购期已满,同意以2021年9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和奔流先生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说明

  (一)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3日;

  (二)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64元/股;

  (三)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四)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本次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占总股本的比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之日(2021年4月29日)股本总数的比例。

  2、上述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五)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六)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除需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绩效考核要求

  对于按照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解除限售的条件:以2017年度至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在2021至2023年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依照相应比例解除限售,剩余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解除限售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情况说明

  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应对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15.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因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奔流先生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股票行为,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其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和奔流先生限制性股票共计280.00万股,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和奔流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4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万股,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4859人,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06.00万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

  截至2021年9月3日,和奔流先生的限购期已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并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1年9月3日为授予日,向和奔流先生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64元/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27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9月13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21年9月13日,公司已收到1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出资款人民币肆仟叁佰柒拾玖万贰仟元整(¥43,792,000.00),全部以货币资金缴付,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肆仟零玖拾玖万贰仟元整(¥40,992,000.00)。本次变更增加股本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

  五、本次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3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七、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78,670,256股增加至2,381,470,256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许刚持有本公司股份624,231,769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26.2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变化至26.2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奔流先生在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2,381,470,256股摊薄计算,截止2021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1.02元,由此产生的摊薄影响提请各位股东注意。

  十、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的用途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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