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共同推举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选举郑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郑忠先生简历见公司2021年9月2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4个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郑忠先生、刘云贵先生、独立董事靳庆军先生共3名成员组成,其中董事长郑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董事长郑忠先生、独立董事靳庆军先生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靳庆军先生、董事长郑忠先生、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靳庆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董事长郑忠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见2021年9月2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刘云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刘云贵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刘云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王小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王小颖女士简历见附件一。
王小颖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028871 传真:0755-23609266
邮箱:atg@atgcn.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 4B01、4B02
邮编:518000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王小颖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罗贵梅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罗桂梅女士简历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罗桂梅女士为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KEN WEIJIAN HU(胡伟坚)先生、邱小维先生、林铮先生、蔡彭华先生、王小颖女士、RAY AN CHUANG(庄瑞安)先生、李夏楠先生、罗桂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KEN WEIJIAN HU(胡伟坚)先生简历见公司2021年9月2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邱小维先生、林铮先生、蔡彭华先生、王小颖女士、RAY AN CHUANG(庄瑞安)先生、李夏楠先生、罗桂梅女士简历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KEN WEIJIAN HU(胡伟坚)先生、邱小维先生、林铮先生、蔡彭华先生、王小颖女士、RAY AN CHUANG(庄瑞安)先生、李夏楠先生、罗桂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及内控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黄丽文女士为审计及内控中心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黄丽文女士简历见附件一。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梁欢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梁欢欢女士简历见附件一。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028871 传真:0755-23609266
邮箱:atg@atgcn.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 4B01、4B02
邮编:518000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一
? 1、 刘云贵先生:1976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0年任职于天勤会计师事务所,2001至2011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曾任高级审计经理。2011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刘云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3,968股,刘云贵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40万份股票期权,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刘云贵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邱小维先生: 1964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拥有丰富的室内装饰工程工作经验。2004年加入本公司,系本公司创业团队成员之一,历任本公司项目管理人员、采购负责人、副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邱小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9,867股。邱小维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邱小维先生系郑忠先生配偶邱艾女士之兄,除此外邱小维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邱小维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林铮先生:1968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拥有超过20多年工程及项目管理行业工作经验。2005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工程中心。
截至目前,林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7,872股,林铮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30万份股票期权,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林铮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蔡彭华先生:1974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拥有超过20年的工程预结算、成本控制及材料采购经验。1997年至2001年在湖南省永州市第二工程公司任职土建工程预算员,2002年至2003年在鱼眼美术任装饰预算员。2004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投标中心。
截至目前,蔡彭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3,968股,蔡彭华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蔡彭华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小颖女士:1979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福田区第五届政协委员。2005年任职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助理;2008年任职于广东欧文莱陶瓷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11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公司党支部书记。
截至目前,王小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364股,王小颖女士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小颖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RAY AN CHUANG(庄瑞安)先生:1979年出生,持美国护照,本科学士学位。2006年任职于纽约I-Crave设计工作室,担任设计师。2007年任职于纽约RockwellGroup,担任资深设计师。2011年任职于RockwellGroup中国办事处,担任中国区代表资深设计师。2015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设计总监。RAYANCHUANG(庄瑞安)先后被评为中国设计年度人物、40UNDER40中国(城市)设计杰出青年、WAD世界青年设计师大会2017年度人物等。
截至目前,RAY AN CHUANG(庄瑞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RAY AN CHUANG(庄瑞安)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30万份股票期权,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RAY AN CHUANG(庄瑞安)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李夏楠先生: 1988年6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拥有超过十余年室内设计经验。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任职于深圳市假日东方室内设计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设计师职务;2013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设计总监。
截至目前,李夏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夏楠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夏楠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罗桂梅女士:1969年12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拥有超过20年财务工作经验,1990年任职深圳市华特实业有限公司(原宝安县农工商总公司)任职公司文员、会计;2002年任职深圳市锦俊达有限公司任职财务主管;200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截至目前,罗桂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3,970股,罗桂梅女士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罗桂梅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黄丽文女士:1966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拥有超过30年财务管理专业领域工作经验。曾任职于兰海电子有限公司、深圳丰华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观澜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副经理;任职于广州紫云山高尔夫球会、东莞金多港高尔夫球会会员部行政总管。2004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内控及审计中心。
截至目前,黄丽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9,870股,黄丽文女士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黄丽文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梁欢欢女士:1993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6月加入本公司任信披专员。梁欢欢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梁欢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3)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共同推举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选举聂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聂红女士简历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聂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聂红女士将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聂红女士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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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聂红女士:1971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95年至1998年担任香港万路电器有限公司物料部经理助理;1998年至2001年担任深圳市广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助理;2005年加入本公司,现任人力行政中心行政服务部总监。
截止目前,聂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583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张斌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张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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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郑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4,732,62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64.7102%。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4,726,22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07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0.0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0.00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郑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74,72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郑忠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云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74,72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刘云贵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KEN WEIJIAN HU(胡伟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74,72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KEN WEIJIAN HU(胡伟坚)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邱小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74,72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邱小维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关于《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靳庆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74,72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靳庆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章顺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74,72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章顺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燕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74,72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陈燕燕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宋伟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74,72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宋伟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家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74,72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陈家燕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4.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72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72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6.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728,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000%;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5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石璁、陈星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刘云贵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及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小颖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及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罗桂梅女士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等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及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KEN WEIJIAN HU(胡伟坚)先生、邱小维先生、林铮先生、蔡彭华先生、王小颖女士、RAY AN CHUANG(庄瑞安)先生、李夏楠先生、罗桂梅女士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前述人员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及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签字:靳庆军、章顺文、陈燕燕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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