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5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信捷电气”)大股东吉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9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9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09月0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完成,吉峰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2,025股,占公司股本的0.314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减持计划已完成。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9/8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信捷电气
股票代码:6034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峰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吉峰
性别:男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
身份证号:3101101980* * * ** * * *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减持所持有的股票。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股份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吉峰有公司股份7,39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吉峰持有公司股份6,951,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吉峰于2021年9月0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2,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45%。
■
上述减持前后,吉峰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吉峰
2021年09月0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吉峰
2021年 9月06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6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信捷电气”)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吉峰先生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吉峰先生于2021年9月06日减持公司股份442,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45%,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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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如下:
■
注:
1、上述百分比经舍入调整后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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