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6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使用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12月5日。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柯利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四、审议通过《关于柯利达建设与艾柯嘉签订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柯利达建设与艾柯嘉签订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1-068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1年12月5日届满,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5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6日起算)。
2、截至2017年2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东吴-宁波-柯利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本公司股票5,169,543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4.50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26,658,030.43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80%,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7年2月23日起算)。
3、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
4、因市场融资等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后的管理模式、资金来源等要素作出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拟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兴业信托-兴安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对股票直接持有、直接管理。
5、2019年1月2日,公司开立的专用证券账户“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承接受让了“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安8号集合资金信托”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12,096,730股,占公司总股本2.82%,成交均价为7.60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股票锁定期已结束,存续期至2020年12月5日。
6、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12月5日。
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票5,561,949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0.91%。
二、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5日。
本次延期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设定锁定期。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12月5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决议;
3、柯利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1-069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柯利达建设与艾柯嘉签订项目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即苏州艾柯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510.13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苏州柯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建设”)于2021年8月27日与苏州艾柯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柯嘉”)在苏州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5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92%。
2、鉴于柯利达建设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艾柯嘉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时,公司副董事长顾佳先生在艾柯嘉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利民先生在艾柯嘉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艾柯嘉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柯利达建设在与艾柯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公司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取得公司非关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顾益明先生、顾龙棣先生、顾佳先生、鲁崇明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柯利达建设与艾柯嘉签订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苏州柯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6号
3、法定代表人:顾佳
4、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矿山工程、公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冶金工程、通信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隧道工程、消防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公路养护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治理工程、特种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古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测量;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消防设施销售;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87.15万元,净资产2,501.5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11.63万元,净利润230.77万元。
(二)苏州艾柯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88号
3、法定代表人:顾佳
4、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木结构建筑的研发、设计、建造、销售;生产、销售;木结构件、轻质建筑材料;木结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项目不含橡胶、塑料和危化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42.55万元,净资产1,417.48万元,净利润-82.52万元。
8、关联关系说明
艾柯嘉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时,公司副董事长顾佳先生在艾柯嘉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利民先生在艾柯嘉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艾柯嘉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别:提供劳务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艾柯嘉一期新建厂房项目
3、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在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发包人:苏州艾柯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苏州柯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苏州艾柯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厂房项目。
3、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
4、工程内容:苏州艾柯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厂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5、合同工期:304 天(含春节放假)。
6、合同价格:1,500万元人民币。
7、合同签订时间与地点:2021年8月27日在苏州签订。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争议解决: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截至目前已发生未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5月,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域高建筑设计”)与艾柯嘉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1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0062%。
(二)域高建筑设计基本情况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平路100号1栋1单元1301号
3、法定代表人:赵志华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管理;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0,704.38万元,净资产为11,900.7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0,955.14万元,净利润为1,122.19万元。
8、关联关系
鉴于域高建筑设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艾柯嘉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时,公司副董事长顾佳先生在艾柯嘉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利民先生在艾柯嘉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艾柯嘉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对外披露,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亦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正常
2021年5月,域高建筑设计与艾柯嘉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苏州艾柯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提供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整个施工期现场技术服务,合同金额10.13万元。是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签订的协议,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柯利达建设与艾柯嘉发生的关联交易坚持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不影响本公司各项业务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其他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系,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七、审议程序
柯利达建设在与艾柯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公司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取得公司非关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柯利达建设与艾柯嘉签订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提交的上述关联交易相关材料,事前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阅,我们认可该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较小,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全体非关联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柯利达建设与艾柯嘉签订项目合同关联交易的事前认意见及独立意见;
4、柯利达建设与艾柯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70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供投资者参阅。
■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1 -06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5日。
本次延期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设定锁定期。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柯利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关联董事鲁崇明、王菁、陈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柯利达建设与艾柯嘉签订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
同意苏州柯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建设”)与苏州艾柯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柯嘉”)签订《苏州艾柯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厂房项目施工合同》。柯利达建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艾柯嘉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公司副董事长顾佳先生在艾柯嘉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利民先生在艾柯嘉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艾柯嘉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顾益明、顾龙棣、顾佳、鲁崇明均已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柯利达建设与艾柯嘉签订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编号:2021-06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2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327.1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819.1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592.6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680.5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545.96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000.0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388.61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66.01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2,224.63万元,手续费支出2.03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896.5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96.58万元。
2021年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32.5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余额为15,029.2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2,000.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56.82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4.38万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52.86万元,手续费支出0.42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7,034.92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445.4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737.6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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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379,62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99.998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33.80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266.18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 361Z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0.51 万元,尚未支付的非公开发行费用 133.81 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0,400.51 万元。
2021年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18.7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余额为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2,000.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9.91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4.95万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5.00万元,手续费支出0.04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4,218.7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0.4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211.7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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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从2015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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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从2021年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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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005.7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218.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本公司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2015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0.5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131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总计680.54万元已于2015年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1年0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1年0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21年0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议案,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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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21年0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议案,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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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
2019年9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蠡塘路20号的厂区内变更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以东、泗荡泾路以南)。
除上述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二)变更持续督导机构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和《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因此,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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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1-067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鲁崇明先生主持,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32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525万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符合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同意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12月5日。
表决结果:同意6,52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3828 公司简称:柯利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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