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14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叔耀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241,126.4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211,603.78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33,452,730.25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17.3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18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5,241,126.47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25,241,126.4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后各项发行费用共计26,315,377.35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8,211,603.78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211,603.78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241,126.4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211,603.78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6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1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5,241,126.47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211,603.78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241,126.4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211,603.78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15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57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3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4,173,277.8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1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1,123,292.92 元,募集资金余额 811,611,948.12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26,315,377.3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1年5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邦达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华林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此外,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的账户(银行账号:216944212510)中存有26,315,377.35元人民币,为待支付发行费用。因此,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811,611,948.12元人民币。
三、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 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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