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8月28日 02:55 证券时报

原标题: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A股601326 公司简称:秦港股份

  H股03369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秦港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秦港股份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发表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本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现将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7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55,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572.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60.29万元,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位并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63699_E01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690.79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0.41万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412.5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5,781.6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此外,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港支行”)开设了账号为0404010329300181529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与工行海港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专户存款余额为活期存款,且包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412.54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6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全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详见本公司《关于将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本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60,201,729.03元全部划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于2021年7月14日注销A股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董事10人,执行董事曹子玉、杨文胜、马喜平现场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刘广海、李建平、肖湘,独立非执行董事臧秀清、侯书军、陈瑞华、肖祖核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子玉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本公司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本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制定〈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并选举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并提名杨文胜先生、马喜平先生及陈瑞华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杨文胜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期满止。(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制定〈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

  杨文胜先生简历

  杨文胜,男,汉族, 1969年4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1998年9月任秦皇岛港务局铁运公司生产业务科副科长,2000年2月任秦皇岛港务局铁运公司生产业务科科长,2003年4月任秦港集团铁运分公司副经理,2004年7月任秦港集团生产业务部副部长,2005年7月任秦港集团生产业务部副部长、秦仁海运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任秦仁海运公司总经理,2011年7月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经理,2012年9月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部长,2014年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生产业务部部长,2015年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7年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委员,2020年4月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马喜平先生简历

  马喜平,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 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现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1996年1月任秦皇岛港务局法律事务科副科长,1997年12月任秦皇岛港务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2002年8月任河北省港航管理局港口管理处负责人,2002年12月任河北省港航管理局港口管理处处长,2004年3月任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3月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2012年4月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2013年7月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2017年12月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起任河北港口集团职工监事,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

  陈瑞华先生简历

  陈瑞华,1974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陈瑞华先生于1997年至2000年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助教,于2000年至2004年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讲师,2004年至今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陈瑞华先生是中国期货业协会专家组成员,《中国证券期货》编委会委员,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天津市PPP中心(财政局)特聘专家。自2018年6月迄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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