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8月27日 06:13 证券日报

原标题: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63              公司简称:新风光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1-021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1-022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有关规定,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0号文)文件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99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4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6,65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362,601.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292,598.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30010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55.02万元,其中储能PCS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人民币1,355.02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859.4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累计21,309,440.82元。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1,309,440.82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391,507,000.00元,赎回本金人民币0.00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391,507,000.00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表所示,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八)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不适用。

  附表一:《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一: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1-023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为促进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更好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以上委员任期均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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