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7日 05: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69                                公司简称:铁科轨道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的规定,编制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36,584,186.95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共计人民币1,146,309,895.05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8,710,502.39元;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5,423,103.45元,其中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使用人民币151,507,197.34元,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人民币23,915,906.11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人民币2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48,005,962.27元。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制定《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9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2020年8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5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天津”)(铁科天津与铁科轨道共同视为协议的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6月30日,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1年6月30日,铁科轨道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适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分别运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及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增加,其中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拟增加694.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拟增加6,566.00万元。关联董事韩自力、刘晓光及关联监事王雁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及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河北富跃铁路装备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控股股东为河北腾跃铁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省辛集市,法定代表人为裴腾月,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09年11月3日。主营业务为铁道装备橡胶配件及其关联的铁道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等。

  2、河北腾跃铁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控股股东为裴腾月,注册地址为河北省辛集市,法定代表人为裴腾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成立日期为1999年6月23日。主营业务为铁路用尼龙配件、橡胶配件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3、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叶阳升,注册资本为1,173,940万元,成立日期为2002年1月24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建设及运输生产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与实验研究。

  4、河北翼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控股股东为张海军、周秋菊,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法定代表人为张海军,注册资本为44,892万元,成立日期为2001年4月9日。主营业务为铁路轨道扣件系统及其零部件和焊接材料等物资的生产、销售。

  5、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法定代表人为张军邦,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0年5月24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建设的投资与管理、铁路客货运输及服务代理等。

  6、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赵春雷,注册资本为24,895,969万元,成立日期为1993年4月22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7、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法定代表人为高金阳,注册资本为11,185,298万元,成立日期为1995年8月23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8、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法定代表人为武勇,注册资本为24,925,403万元,成立日期为1992年12月05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及具体项目需求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铁科轨道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对铁科轨道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到会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雁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铁科轨道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关联监事王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铁科轨道关于为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监事会认为,此项举措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人员购买责任险。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

  (一)投保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六)保险范围:责任保险保单基本能涵盖所有因非恶意的不当行为(在履行其职务时任何事实上或被指控违反信托、错误、不作为、错误陈述、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诽谤或侵犯名誉权、违反已获充分授权的保证、过失、违反职责或任何其他向其要求赔偿的事项)所引起的法律赔偿责任。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项举措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或“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八章 党组织”及“第十四章 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原条款对比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第九章至第十四章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南24号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详见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铁锋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2) 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1年9月13日16:30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南24号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 邮编:102206

  4、 联系人:张远庆、许熙梦

  5、 电话:010-51529198

  邮箱:tkgdir@bjtkgd.com、bjtkgd@163.com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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