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步科股份”)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7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145.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9日出具天健验〔2020〕3-10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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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以下简称“上海建行张江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深圳科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开立账户,作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1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建行张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步科”)、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建行深圳科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5月2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21年5月26日,深圳步科将其开立在建行深圳科苑支行(银行账号44250100002300003364、44250100002300003365)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用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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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73,723,111.79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223,723,111.79元,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50,000,000.00元。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了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8,047,384.61元的自筹资金,由项目实施主体予以置换分别为:步科股份置换3,596,428.28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置换3,162,253.21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置换1,288,703.12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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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步科股份以现金方式收购常州富兴机电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4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800.00万元,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4,800.00万元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于2021年1月13日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2,400.00万元,于2021年2月26日支付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2,4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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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成都子公司增资暨成都子公司建设新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800.00万元
●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步科”)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科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及成都步科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成都步科的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800.00万元向成都步科增资,成都步科将使用该笔款项在成都新建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以满足成都步科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同时为持续的人才引进预留充足的办公空间。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未达到5,000万元且未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10%以上,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7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145.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 年 11 月 9日出具天健验〔2020〕3-10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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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成都子公司增资暨成都子公司建设新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万元向成都步科增资,全部作为实收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步科注册资本将由1,600.00万元增至2,400.00万元,成都步科将使用上述增资金额新建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的建设。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向成都步科增资的款项到位后,将存放于成都步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成都步科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公司前期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成都步科增资1,200.00万元用于其参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成都步科增资,不涉及前述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等变更,后续如涉及相关事项变更,公司将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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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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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成都步科100%的股权。
五、本次成都步科新建办公楼的必要性
成都步科为公司重要的子公司之一,承担着公司西南地区的研发、运营、销售等工作。随着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成都步科作为步科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迅速提升。目前,成都步科的办公场所为租赁物业,场地较小,现有办公场地容量趋于饱和,难以满足成都步科进一步扩展发展的需求。成都步科已于2021年5月19日使用自有资金213.759万元通过成都成交所郫都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拍卖购入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东林第一农业合作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商服用地),面积904.77平方米,出让期限40年,并于2021年7月29日取得该宗地土地证,目前该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成都步科拟在公司现有土地资产上新建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资源,避免资源闲置浪费。新办公楼建成以后,能够满足成都步科发展规模日益扩张对办公场地的需求,并且为成都步科持续人才引进预留充足的办公空间。
公司在持续发展过程中,确立了“聚焦行业”的发展战略,随着公司对战略行业的不断探索,中央厨房行业成为公司重点战略行业之一。成都作为我国川菜之都,拥有丰富的饮食文化和餐饮资源,公司以成都为据点,持续深耕中央厨房行业的研发和运营。成都步科新建自有研发和营销办公楼,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为公司战略行业的研发、运营工作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进一步推动央厨战略行业深耕运作,为公司和成都步科的持续稳定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的需求。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主要风险分析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增资以新建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的建设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拓展的需要。目前成都步科的办公场所为租赁物业,建设新的办公楼,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成都步科经营能力及综合竞争力,确保了成都步科拥有充足的办公交流和培训的场地,给员工创造舒适的办公环境,提高培训效率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吸引人才。新办公楼建成以后,成都步科将在此处开展研发、营销等工作,有利于提升研发能力,也有利于营销工作的开展,并能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成都步科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新建办公楼是在成都步科现有土地资源上进行建设,已取得合法的土地手续。但是在后续施工过程中,仍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工程能否顺利建设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向成都步科增资的800.00万元计划全部用于成都步科新建研发和营销办公楼使用,若有结余部分,将作为成都步科后续运营资金继续使用。
七、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成都步科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增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使用需要,分期分批缴付出资。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公司董事会批准成都步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8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增资以新建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的建设,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成都步科经营能力及综合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该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增资以新建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的建设。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8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增资,是为了成都步科新建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的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成都步科经营能力及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拓展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步科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成都子公司增资暨成都子公司建设新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升成都步科整体研发能力,也有利于营销工作的开展,并能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同时,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海通证券对步科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成都子公司增资暨成都子公司建设新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成都子公司增资暨成都子公司建设新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成都子公司增资暨成都子公司建设新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8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步科”)增资,是为了成都步科新建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的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成都步科经营能力及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拓展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成都子公司增资暨成都子公司建设新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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