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7日 05: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5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共计募集资金161,8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20,000,000.00元(含税)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1,8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086,971.68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2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2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6,569,006.88元,其中:2017年度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591,000.00 元,2017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7,386,423.31元,2018年度直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0,108,520.55元,2019年度直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3,138,992.68元,2020年度直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54,965.35元,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转出1,599,764.63元,2021年度直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289,340.36元。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471,738.35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0元,收到扣除各类手续费后的理财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净额1,275,662.60元(2021年收到扣除各类手续后的理财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净额14,656.1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471,738.3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年,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本期募集资金投资包装印刷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对现有的生产系统进行扩建,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购置相应的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中高档烟标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改善现有设备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生产工艺实力。由于生产产品与原有产品重叠,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本期募集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对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升级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的建设促使相关科研成果的逐步产业化,有利于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完善和综合研发实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力度,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结论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附件:2021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9年度完工,尚有零星工程尚未完工

  [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说明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所述。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5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47.17万元(其中项目节余419.61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127.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共计募集资金161,8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41,8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086,971.68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2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25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年,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20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9.81万元(其中项目节余154.77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5.0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0年8月将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总计余额为159.81万元(包括董事会决议后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依法办理销户手续,相关账户注销后,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至此,公司募投项目“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为547.17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6.04%。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547.17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上述项目节余资金547.17万元(其中项目节余419.61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127.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宏泽本次将“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新宏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新宏泽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宏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5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张宏清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547.17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具体相关事宜。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5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5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黄绚绚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上述项目节余资金547.17万元(其中项目节余419.61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127.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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