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8月27日 02:55 证券时报

原标题: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国建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1一05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23,64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7.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999,978.7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相关支出,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795,239.51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7,023,64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人民币339,771,598.51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上市费用支出后剩余用于项目投入资金为人民币396,002,955.15元,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会同全资子公司嘉兴诚欣制衣有限公司、广西嘉欣丝绸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视为一方);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会同全资子公司嘉兴市特欣织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视为一方)。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9日和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的余额为80,000,000.00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和2021年2月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对“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并投资建设新的募投项目“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对比如下:

  ■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嘉兴市特欣织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欣织造”);

  3.项目实施地点:特欣织造现有厂房;

  4.项目建设周期:两年;

  5.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购置生产设备、车间改造及配套流动资金等。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厂房为特欣织造现有厂房,因此本项目不涉及购置土地和厂房基建;

  6.项目投资额:预计总投资额 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配套流动资金2,0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公司拟使用3,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特欣织造增资,用于实施项目。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资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和2021年2月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并增加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自有品牌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增加投资规模。投资总额由8,188万元调整到9,4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保持不变,仍为8,188万元,不足部分1,212万元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具体调整前后对比情况见下表:

  ■

  上述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需要,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和运营效率,不能准确测算升级改造后的增效收益情况,无法单独确定财务效益回报。

  注2:“自有品牌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为升级改造项目,效益包含在品牌项目整体运营情况内,无法单独确定财务效益回报。

  注3:“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效益。

  注4:“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为技改项目,效益包含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整体效益内,无法单独确定财务效益回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效益。

  注2:“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为技改项目,效益包含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整体效益内,无法单独确定财务效益回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1一049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国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2021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鸿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书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1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1一05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监事会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1一053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兴环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6,240万元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23)。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需要,除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外,公司2021年度拟增加与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茂进出口”)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800万元,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计不超过9040万元。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鸿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1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银茂进出口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徐鸿

  (3)注册资本:1868万元

  (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洪兴路999号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嘉兴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茂进出口为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银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徐鸿先生在银茂进出口担任董事长,因此公司与银茂进出口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银茂进出口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银茂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商品,提供设计、检测服务,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等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4.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1一051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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