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8月27日 02:55 证券时报

原标题: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无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邹爱国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1-030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爱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杨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增补徐光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直接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当选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于董事、监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及内控流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对《内部控制手册》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备。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工作分工调整原因,彭金柱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张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1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光华先生简历:徐光华,1981年8月出生,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共党员。2018年入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江西省青年井冈学者。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经济犯罪研究中心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澳门科技大学讲座教授,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昱琨教育科技中心投资人。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徐光华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安源煤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安源煤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 安源煤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 安源煤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 安源煤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徐光华

  2021年8月20日

  附件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 徐光华先生 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安源煤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 安源煤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 安源煤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 安源煤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安源煤业集团股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1-028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结合实际,拟对经营范围内容用语进一步规范,并在经营范围中新增“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劳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业务。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煤炭精选加工、煤炭经营(上述三项限分支机构经营),煤层气开发利用,对外贸易经营,矿产品销售,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仓储服务,货运代理,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科学研究、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矿物洗选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上述三项限分支机构经营);煤层气开发利用;货物进出口与进出口代理;以自由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通用设备修理与专用设备修理;住房租赁与非居住地产租赁;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劳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紧急救援服务;业务培训;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机械租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及鉴于公司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和“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等部分章节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除上述修订、变更、补充条款外,现行《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章节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源煤业公司章程》(2021年8月修订)。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指定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1-029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彭金柱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彭金柱先生因工作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彭金柱先生辞职申请自辞呈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张海峰先生简历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张海峰先生简历

  张海峰,198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尚庄煤矿生产科科员、财务科科员、主办科员、副科长,丰城矿务局财务处科长,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高级主管、主任会计师、副部长兼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1-03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

  至2021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财务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

  联系人:钱蔚 饶斌

  邮编:330002

  联系电话:0791-86316516 传真:0791-86230510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97 公司简称:安源煤业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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