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8月27日 06:13 证券日报

原标题: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16                                      公司简称:西力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新如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未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2号)同意,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力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41.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20.91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692.9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869.5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形成主要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金额少于原预算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西力”)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及子公司浙江西力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934.3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86.2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069.60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116.6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2021]1076 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西力科技为“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向浙江西力增加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四)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20.91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9,719.27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1:

  (2021年半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相关风险提示:虽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地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风险的管控。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发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子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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