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044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半年度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3489 公司简称:八方股份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金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044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320.00万元,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费、承销费不含税金额合计4,823.4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25,496.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其他发行费用1,738.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990.35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24,234.0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本金及利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累计36,010.2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累计1,746.0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益及理财产品累计收益3,264.88万元,暂时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34,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2,771.1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1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新能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2,771.12万元。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8,825.7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10,976.24万元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384.54万元。此外,公司仍有9,591.70万元为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7,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赎回闲置募集资金理财13,000万元,日最高余额为47,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本报告期已收回的投资收益为98.85万元,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4,000万元。现金管理情况列示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违规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1: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1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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