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200992 证券简称:中鲁B 公告编号:2021-2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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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4月26日,公司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中鲁海洋创新产业园项目“标准地”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2021-12)。
证券代码:200992 证券简称:中鲁B 公告编号:2021-27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2021年8月25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补选王欢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且其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辛莉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制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200992 证券简称:中鲁B 公告编号:2021-28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2021年8月25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韩俊鹏先生(简历附后)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
简历
韩俊鹏,男,1978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200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监、投资中心总经理,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华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泰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董(监)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山东东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韩俊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除上述任职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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