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7日 05:4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公告编号:2021-68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公司因疫情反复、部分产业的市场环境、政策及经济等客观环境变化导致业绩出现亏损。本报告期通信网络维护业务收入实现小幅增长,但由于客户区域变动,部分退出区域人工等成本上升,造成通信网络维护业务利润下降;信息智能传输业务由于运营成本上涨,为保证运营稳定性和资金流安全,同时保证在基于自身场景的5G消息研发的持续投入,减少了渠道客户业务规模,造成业务总体收入及毛利均同比下降;BPO业务收入实现同比增长,但由于公司上半年新增BPO项目前期人力及职场建设等投入较大,造成毛利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算力出口业务因行业环境变化正在调整。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858.10万元,同比增长0.78%。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92.23万元,由盈转亏,主要原因是受经济环境以及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包括:部分经营活动受阻,而人员成本等因素相对刚性,母公司财务费用占比较大等影响。

  收入分业务来看,通信网络维护业务实现收入61,867.60万元,同比增长3.72%;信息智能传输业务实现收入29,008.12万元,同比下降13.60%;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实现收入20,980.55万元,同比增长17.52%;其他收入692.18万元,同比增长371.03%。

  2、重组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2018年重组标的嘉华信息2020年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公司与刘英魁及业绩承诺各方就业绩补偿或调整方案进行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继续根据双方签署的相关重组交易协议,积极持续采取包括协商解决、司法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努力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持续加强业绩补偿的追讨工作。

  3、重大仲裁情况

  因2018年重组交易对方刘英魁以及嘉语春华、嘉惠秋实就与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对公司构成了重大仲裁风险。目前,公司与刘英魁等申请人之间的仲裁程序尚在进行之中,本案后续的仲裁裁决结果、裁决执行情况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相应年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1—69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简称“广发银行清远分行”)于北京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实通信”)向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人本公司拟与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于北京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长实通信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人本公司拟与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广州分行”)于北京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长实通信向招行广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6%,被担保人长实通信的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2年4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东24号区长实大厦五至六层,法定代表人:袁奕,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网络优化工程业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网络维护,通信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信铁塔维护服务,网络托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智能化办公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通信设备的销售、租赁,通信制冷设备相关服务,通信工程设计;通信物业相关服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劳务派遣(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承包境外工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2、长实通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或有事项、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

  3、长实通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为2,000万元。其他重要条款包括:(1)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2)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公司拟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为5,000万元。其他重要条款包括:(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2)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3)《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公司拟与招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金额为10,000万元。其他重要条款包括:(1)保证范围为招行广州分行向债务人长实通信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2)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3)担保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原因:长实通信从事的通信网络维护服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了保障长实通信业务拓展、收入增长、业绩提升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将提供本次连带责任保证。

  2、长实通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银行信用状况优良,经营状况正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2019年、2020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入分别为171,919.89万元、150,851.70万元,有能力偿还债务,本次担保无重大风险,不涉及反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按前述条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98%,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17,065.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1—70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授权有效期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

  2021年2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9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2022年1月31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授权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1—71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胡峰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已承诺尽快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1—72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岩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已承诺尽快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1—73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胡峰,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尽快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胡峰

  2021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1—74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岩,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尽快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王岩

  2021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1—75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提请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通过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系统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当日下午13:00至15:00。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补选陈国平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岩

  提案5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采用等额选举,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2、3以特别决议表决,须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以普通决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和公告名称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已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名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传真、信函方式,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共两天;

  3、登记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07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英

  联系电话:0335-3280602

  传真号码:0335-3023349

  电子邮箱:zhanghaiying@zjbctech.com

  邮    编:066000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07室。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其受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见本通知下列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9”,投票简称为“中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需逐项表决的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1—66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15日以本人签收或邮件方式将本次会议书面通知发出。2021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定期会议,举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会议由郭瀚董事(过半数董事推举)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其中吴鹰董事长,董事卢小娟、费自力,独立董事刘一平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董事以8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与会董事以8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与会董事以8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

  2021年2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9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2022年1月31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与会董事以8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授权有效期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

  2021年2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9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2022年1月31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五)与会董事以8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陈国平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柳攀已于近日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国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与会董事以8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宁任期满六年辞职、独立董事刘一平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峰、王岩为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峰、王岩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平,男,58岁,大学本科。曾任沈阳中北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美国GTE中国华北区总经理;北京中北通信集团销售总监、副总裁;北京融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曾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先后任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事行政总监、副总裁。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国平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峰,男,44岁,中共党员,北京理工大学MBA硕士学位。曾在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国内部国际客运审核主管、国内部国航数据科科长、市场部副总经理,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基金部经理、空管部经理,北京优航金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北京航宇同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峰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岩,男,34岁,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现就职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岩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1—67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5日以本人签收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宏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谢海燕、吕晓清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监事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与会监事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与会监事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

  2021年2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9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2022年1月31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与会监事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授权有效期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

  2021年2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9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2022年1月31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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