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8月24日 02:31 证券时报

原标题: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益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益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

  王益丰先生简历

  王益丰,男,198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助理工程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二级)。201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红绿蓝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兼人资课课长,浙江王家风范海绵制品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现任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王益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23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在杭州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他6名董事在绍兴以现场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益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

  王益丰先生简历

  王益丰,男,198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助理工程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二级)。201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红绿蓝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兼人资课课长,浙江王家风范海绵制品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现任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王益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8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860.85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99.1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21年1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1]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293.52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410.63万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21年1月2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482.05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于报告期内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表1: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报告期内,该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为16,655.41万元,营业毛利为3,345.06万元。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履行的审议程序

  1、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2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85.36万元。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拟增加2021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265.00万元,增加后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3,505.00万元。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陈顺华、马知方、鲍航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铭科技”)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颖波

  注册资本:5,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4日

  经营范围:印染机械设备研发、制造;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技术研发;建筑材料的研发;电脑绣花;生产、加工:纺织品;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辅料、床上用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利铭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傅双利之弟宋万里持股40%并担任经理的公司,利铭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钢结构”)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颖波

  注册资本:2,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钢结构、五金机械及其配件;经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结构安装(凭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项目的凭证经营)。

  2、关联关系

  科达钢结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1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科达钢结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昊包装”)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子烨

  注册资本: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01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塑料袋(除超薄塑料购物袋外)、塑料包装薄膜;纺织品。

  2、关联关系

  浙昊包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之兄马子烨控制的企业,浙昊包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四)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亚仑”)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晓武

  注册资本:3,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紧固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轴承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木材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绍兴亚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有10%出资比例的上海亚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绍兴亚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五)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冠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双利

  注册资本:1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0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2、关联关系

  增冠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增冠纺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六)绍兴卡欣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欣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雪寅

  注册资本:158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0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卡欣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之表弟周延明持股6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卡欣纺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七)绍兴雍金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雍金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志君

  注册资本:81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雍金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之表妹周雅平持股5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雍金纺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相关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均以市场化原则确定。若交易的产品或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办公需要等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销售等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23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8月13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天乔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055 公司简称:迎丰股份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8-26 卓然股份 688121 --
  • 08-26 千味央厨 001215 --
  • 08-26 时代电气 688187 --
  • 08-25 森赫股份 301056 3.93
  • 08-24 张小泉 301055 6.9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