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8月6日,厦门益悦收到厦门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建发国际全资子公司益悦置业收购合诚股份控制权事项的批复》(厦国资产〔2021〕161号),同意厦门益悦收购合诚股份控制权的事项。
● 同日,厦门益悦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44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厦门益悦收购合诚股份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一、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2021年6月21日,黄和宾、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郭梅芬、聚惠(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盛泰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豪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38名股东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益悦”或 “益悦置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厦门益悦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原股东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39,485,830 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69%。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益悦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最大的股东,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诚股份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申请豁免继续维护黄和宾先生控制权地位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股东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及郭梅芬所作出的维护黄和宾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2日和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诚股份关于股东申请豁免继续维护黄和宾先生控制权地位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及《合诚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1年8月6日,厦门益悦收到厦门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建发国际全资子公司益悦置业收购合诚股份控制权事项的批复》(厦国资产〔2021〕161号),同意厦门益悦收购合诚股份控制权的事项。
同日,厦门益悦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44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厦门益悦收购合诚股份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需通过相关部门合规性确认及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随着本次交易的推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或有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形出现, 同时,一方或双方主观意愿的变化、主观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或其他协议约定的交易终止的情形出现时,将直接导致本次交易失败,交易能否最终顺利达成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市国资委关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建发国际全资子公司益悦置业收购合诚股份控制权事项的批复》(厦国资产〔2021〕161号)。
2、《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444号)。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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