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8月07日 02:24 证券日报

原标题: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事项纳入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调整后的担保事项如下:

  为进一步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含新设立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详情参见2021年8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年8月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详情参见2021年8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年8月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详情参见2021年8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1日、2021年6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10,000万元提高至2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3,5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11日、2021年5月12日、2021年6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关于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将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事项纳入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调整后的担保事项如下:

  为进一步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含新设立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的调整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注:1、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以上担保额度,包括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直接担保和反担保。

  2、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系以被担保对象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截至2021年3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孰高填写。

  三、关于反担保对象

  反担保对象应为银行、证券或保险等金融机构、或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等为子公司提供了担保的机构,或其他为子公司提供实质性担保的机构。

  因子公司的同一融资事项,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后,若需其他机构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机构需要公司就此提供反担保的,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总额为该融资事项的最高担保总额,且只计算使用一次担保额度。

  四、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中涉及到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7月1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1

  4、法定代表人:蒋晖

  5、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工业控制、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汽车电子产品、工业自动控制产品及检测设备的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特尔佳海讯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特尔佳海讯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9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1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信息技术、智能化技术、物联网技术、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防技术服务;物业管理;保洁服务;会务及展览服务;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消防器材、通信设备、智能设备、安防设备、交通设施、服装、鞋帽、箱包、皮具、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电脑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五金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塑料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电信业务经营;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安装与维护;安防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特尔佳海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特尔佳海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圳市特尔佳雷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特尔佳雷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4月1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新雪社区上雪科技工业城东区十号P栋厂房201

  4、法定代表人:宋卓霖

  5、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车联网开发与技术应用,汽车用品、汽车配件、汽车数码系列设备、电子产品、导航定位仪、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汽车电子产品,车载导航娱乐一体机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特尔佳雷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特尔佳雷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特尔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1、名称:特尔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8月1日

  3、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88号B区高农生物园综合服务区(二)6栋121室

  4、法定代表人:蒋晖

  5、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批发兼零售;光电子产品生产、批发兼零售;通讯系统、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化系统、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无线发射装置)、仪器仪表的研发、批发兼零售;光学镜头、光学系统、光学机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批发兼零售;移动通信终端、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全景相机、智能机器人、车载抬头显示器的研发、制造、批发兼零售;检验检测服务;网络工程;办公用品、教学用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一类、二类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设备、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清洁用品、日用百货、纺织品、化妆品、礼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的批发兼零售;家用电器的批发兼零售;制冷设备的销售、安装及维修;自动售货机设备批发兼零售、运营、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特尔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特尔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3月23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3712、2804、4003-4005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7月3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澜高新园观盛五路8号特尔佳深圳科技园一号楼

  4、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5、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汽车制动系统及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车联网开发及技术应用;车载应用软件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许可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机械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生产;机械电子设备加工及维修。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9月30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7

  4、法定代表人:宋卓霖

  5、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电子设备开发及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成立,截至2021年3月31日,尚未开展具体业务,故暂无上述期间财务数据。

  10、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深圳市大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大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2月8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7

  4、法定代表人:宋卓霖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数码产品、科技产品、通讯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以及汽车零部件销售,及其相关技术服务。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大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深圳市大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8日成立,暂未开展具体业务,故无上述期间财务数据。

  10、深圳市大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6日

  3、注册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康乐大道268号2栋

  4、法定代表人:冯秋宏

  5、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新型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零件制造;生产制造咨询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及信息技术处理、系统集成、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计算机消耗材料;计算机零部件制造;国内贸易代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将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事项纳入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旨在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对于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将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事项纳入年度担保额度范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有利于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其业务的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有效确保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本次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15,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64%;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5%,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6,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7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对应担保额度及余额均为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情形,对应的担保额度及余额均为0;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形,对应的担保金额为0。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简良的书面辞职报告,简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公司目前董事会成员数为6名,尚需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若何强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6日

  附件:何强先生简历

  何强: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商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已取得律师从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独立董事资格。曾任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民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重庆国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两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桓泰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机构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合伙人等职务,现为重庆融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特尔佳科技有限公司、特尔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和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何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24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2)《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8月19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强、李玲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联系传真:0755-81790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db@daweimail.com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3,投票简称:大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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