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旗下部分基金有关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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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裕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农商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8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邮储银行、苏州农商行办理天弘裕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050,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051)的认购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销售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适用的业务范围
自2021年8月5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募集期限内,通过邮储银行、苏州农商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自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9月1日止,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80
网站:www.psbc.com
(3)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www.szrcb.com
网站:956111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08月05日起,本公司增加天风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该日起参加天风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天风证券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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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天风证券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21年08月05日起,投资者通过天风证券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天风证券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天风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391/400-800-5000
网站:http://www.tfzq.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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