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7月21日 01:22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2021年7月15日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7月20日,本次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傅宇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公司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关于设立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相关规则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傅宇晨、常远(独立董事)、邹靖组成,其中傅宇晨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常远(独立董事)、郑丹(独立董事)、傅宇晨组成,其中常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胡振超(独立董事)、郑丹(独立董事)、钟怡泰组成,其中胡振超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郑丹(独立董事)、胡振超(独立董事)、傅宇晨组成,其中郑丹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详情见公司今日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公司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3、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傅宇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傅晓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琼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叶玲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签名:

  郑丹 常远 胡振超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2021年7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王岩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傅宇晨先生、钟怡泰先生、傅晓阳先生、邹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郑丹女士、常远先生、胡振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5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傅宇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傅晓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琼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叶玲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点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叶玲莉女士、刘点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叶玲莉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万讯自控大楼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86250365

  传真:0755-86250389-10

  邮箱:yelingli@maxonic.com.cn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点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万讯自控大楼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86545580

  传真:0755-86250389-10

  邮箱:liudian@maxonic.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傅晓阳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曾在重庆赛能电子有限公司工作。1994年6月起,进入深圳万讯自控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产品技术工程师、办事处主任、市场部经理、销售总监;2008年12月至2012年6月15日,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兼董事职务;2012年6月15日至今,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傅晓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780,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宇晨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琼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在读中山大学MBA。曾在深圳市神舟电脑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8月起,进入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应收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18年7月23日至今,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叶玲莉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外国语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销售助理;记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助理、战略支持主管、投资部经理;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办负责人;2018年5月加入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于董秘办。2018年9月4日至今,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叶玲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刘点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专员、行政主管、行政经理、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2020年9月21日起至今,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彭玉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彭玉兰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21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彭玉兰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任深圳市联奕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助理;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产品技术工程师;2016年4月至今,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主管职务。2020年1月至今,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彭玉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现将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王岩先生、李明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彭玉兰女士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刊登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今日刊登的《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王岩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王洪先生因退休在本次换届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顾问职务。截止本公告日,王洪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437,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王洪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同时,在其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对王洪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6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宇晨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106,425,8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24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6,377,8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22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995,3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9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947,3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傅宇晨先生、傅晓阳先生、钟怡泰先生、邹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傅宇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06,377,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4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96%。

  1.2 选举傅晓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06,377,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4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96%。

  1.3 选举钟怡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06,377,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47,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97%。

  1.4 选举邹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06,377,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47,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97%。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郑丹女士、常远先生、胡振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郑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06,383,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53,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47%。

  2.2 选举常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06,383,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53,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47%。

  2.3 选举胡振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06,383,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53,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47%。

  3、关于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06,377,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9%;反对4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4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96%;反对4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岩先生、李明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4.1 选举王岩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06,381,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51,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

  4.2 选举李明炬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06,381,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51,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97%。

  5、关于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06,377,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9%;反对4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4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96%;反对4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险峰律师、廖金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1]第205号

  致: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必要的审验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贵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贵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六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4、贵公司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9:15-15:00。

  经信达律师审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10名,代表贵公司股份106,377,805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37.2279%。

  经信达律师审验,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3名,代表贵公司股份48,000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经信达律师审验,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数据,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选举傅宇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傅晓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钟怡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邹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选举郑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常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胡振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选举王岩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李明炬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关于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张 炯 沈险峰

  廖金环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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