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7月21日 01:21 证券时报

原标题: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43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长鹰信质电机有限公司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巍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长鹰信质电机有限公司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出租公司部分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巍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租公司部分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44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在公司九号楼5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确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监事表决,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对象季红军先生已提交辞职文件,该文件自送达行政中心之日起生效,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5项规定,将激励对象季红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0,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1年6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第二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之 (四)派息“■其中:■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为每股的派息额;■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但若按上述计算方法出现 小于本公司股票面值1元时,则 =1元/股。)”,回购价格为6.27元/股,该次调整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长鹰信质电机有限公司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拓展中西部地区业务发展布局,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需要,全资子公司成都长鹰信质电机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四川成都蒲江县寿安工业园区的厂房(该厂房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从而发生的租赁关联交易,交易定价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出租公司部分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各厂区及办公室的利用率,拟对原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椒北大街115号厂区及办公室等整体对关联方台州恒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出租。从而发生的出租性质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45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份140,000股,由此本公司总股本减少140,000股,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层管理人员季红军先生作为授予的激励对象于2021年3月1日获授长鹰信质限制性股票140,000股,该激励对象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项,现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权激励股份140,000股。

  因季红军先生向公司行政中心提出书面辞职,公司已同意其辞职申请,并已经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导致其不再具备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主体资格。

  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本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中的 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五)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该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1年6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第二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之 (四)规定:派息“■其中:■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为每股的派息额;■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但若按上述计算方法出现■小于本公司股票面值1元时,则■=1元/股。)” 本次按6.2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季红军先生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877,800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40,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

  注:公司已于2021年3月1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定授予名单及数量,季红军先生获授14万股股权,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1年3月15日。股权激励增发股份的工商变更手续及前次回购注销的40万股股权尚未办理变更,故公司股份总数为403,860,000股,因此与工商数据存在一定的出入。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激励对象季红军先生因为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文件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条文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激励对象季红军先生已提交辞职文件,该文件自送达行政中心之日起生效,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5项规定,将激励对象季红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0,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1年6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第二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之 (四)派息“■其中:■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为每股的派息额;■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但若按上述计算方法出现■小于本公司股票面值1元时,则■=1元/股。)”,回购价格为6.27元/股,该次调整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46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成都长鹰信质电机有限公司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中西部地区业务发展布局,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鹰信质”)全资子公司成都长鹰信质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信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需要,拟向公司关联方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租赁位于四川成都蒲江县寿安工业园区的厂房(该厂房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其实际使用面积尚未确定,整体土地面积约60亩,预计本次租赁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长鹰信质电机有限公司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长信科技由陈佳佳女士和贾宇弘女士共同投资设立,其中陈佳佳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尹巍先生为夫妻关系,贾宇弘女士与公司股东尹强先生为夫妻关系,尹兴满先生、叶小青女士、尹巍先生、尹强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故陈佳佳女士及贾宇弘女士与上述自然人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同时,尹巍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系关联交易。尹巍先生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并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成都信质及长信科技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介绍

  1 成都长鹰信质电机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MA690WAP1Q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正辉

  经营范围:电机、模具、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电梯电机及零配件的制造;汽车及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任职情况:长鹰信质持股100%;徐正辉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方银增任监事。

  财务数据情况: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 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MA6AXF3U2D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佳佳

  经营范围: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及信息技术处理、系统集成、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任职情况:陈佳佳50%,贾宇弘50%;陈佳佳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贾宇弘任监事。

  财务数据情况: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当地市场标准预计不超过每平方13元/月的标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将签订相应的具体合同(具体租赁面积以相关产权证书载明数据为准,待产权证书到位后再签订完善相应合同)。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及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活动往来,鉴于:

  1.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因成都信质尚未营业,故上述关联交易占成都信质的收支比重较大,但对于公司的比重相对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3.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当地市场标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4.上述关联交易将为成都信质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并将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5.公司后续将根据成都信质的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内部规划及财务综合分析,后续存在对长信科技的相应资产进行整体收购的可能。若实施收购行为,届时公司再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联租赁的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长鹰信质电机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租赁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47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出租公司部分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目前整体生产布局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提升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鹰信质”)各厂区及办公室的利用率,现公司拟将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椒北大街115号合计7,475.32平方米的厂区及办公室等整体对外出租,目前承租方确定为台州恒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恒质”) ,预计本次出租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租公司部分厂区及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台州恒质为浙江恒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恒质”)全资子公司,浙江恒质由尹巍先生与其他四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中尹巍先生出资占比为45%,且担任监事一职。同时,尹巍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系关联交易。尹巍先生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并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台州恒质及浙江恒质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介绍

  (1) 台州恒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MA2HEURX6N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及任职情况:浙江恒质新材料有限公司100%持股;朱彤任执行董事、王勇任总经理、吴勇任监事。

  财务数据情况: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单体)。

  (2) 浙江恒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JF65Q0J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及任职情况:尹巍45.00%、阮吉高23.93%、朱彤15.34%、王勇9.21%、吴勇6.52%;朱彤任执行董事、吴勇任总经理、尹巍任监事。

  财务数据情况: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单体)。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当地市场标准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出租方/甲方:长鹰信质

  承租方/乙方:台州恒质

  第一、房屋(租赁物)及用途

  1、甲方出租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前所椒北大街115号,总建筑面积7,475.32㎡。

  2、甲方出租的房屋系合法建造,保证在经营范围内正常合理的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合法经营;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产生行政、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的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18个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与本条约定的租期起算日不一致的,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

  第三、租金与履约保证金

  1、办公室及厂房租赁单价每月16.73元/㎡,计租面积按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确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每月租金为壹拾贰万伍仟元整(小写:125,000元);合计租金为贰佰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250,000元)。

  2、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

  3、租金由乙方支付现金或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及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活动往来,鉴于:

  1.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上述关联交易及交易金额对于公司的财务比重相对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3.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当地市场标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4.上述关联交易有效的提升了公司各厂区及办公室的利用率,并将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联出租的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台州恒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出租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48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万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40,386万股的0.035%,公司总股本将由403,860,000股变更为403,320,000股(因上次回购注销的40万股股份尚未进行工商变更备案,故公司总股本仍为403,86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4万元,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386万元变更为40,332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长鹰信质 股票 监事会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7-23 复旦微电 688385 --
  • 07-22 中环海陆 301040 13.57
  • 07-22 倍杰特 300774 4.57
  • 07-22 国邦医药 605507 32.57
  • 07-21 金迪克 688670 55.18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