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6月26日 01:52 证券时报

原标题: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94版)

  (2)请你公司核查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披露是否准确、完整,如存在错误,请进行补充更正。

  经检查,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存在部分错误,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

  单位:元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更正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会计师采取的审计和核查措施

  1、评价和测试天汽模与预期损失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核查天汽模2019年及2020年客户风险表,复核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客户的信用状况;

  3、复核天汽模管理层评估可收回金额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客户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4、对风险较高的客户执行访谈程序;

  5、对涉诉应收款项目访谈律师,了解案件进展及项目款项的后续回收风险;

  6、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披露。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天汽模2020年单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合理; 2020年年度报告中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披露已做更正,更正后的披露与审定结果(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正确的)一致,并准确、完整。

  6.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中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1,123万元,年末终止确认金额为53,748万元。请你公司结合票据是否附追索权、可比公司会计处理方法等,说明是否应终止确认该类金融工具,对该业务进行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终止确认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信用级别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用于贴现后予以终止确认。截至2020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已终止确认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3,747.83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第七条规定,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一)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二)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规定,企业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应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如企业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案例2-06(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的相关解析,“根据信用风险及延期付款风险的大小,可将应收票据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其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相关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另一类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或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此类票据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如果甲公司用于贴现或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贴现或背书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不应终止确认”。

  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大中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同时,公司过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被背书人或银行因票据无法承兑向公司追索的情形;因此在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时可以认为相关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2)终止确认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处理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关于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处理不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公司将出票行评级为A级及以上的认定为信用级别较高银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前,公司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终止确认认定,与执行新金融工具之后的认定保持了一惯性原则。公司认为虽然商业银行不存在刚性兑付,但银行均有中央或地方政府出资,所以商业银行的信用基本上被市场认定为隐性的政府信用,目前尚未发生过A级银行挤兑甚至出现破产的情形,期末作终止确认是合理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会计师结合票据是否附追索权、可比公司会计处理方法,核查了天汽模应收款项融资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情况。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天汽模对信用级别较高银行承兑的汇票背书转让或用于贴现后予以终止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与可比公司的会计处理不存在重大差异。

  7.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金额为7739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名称、金额、预付内容、关联关系,并说明预付款项是否符合商业实质。

  回复:

  截至2020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预付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购房款系根据双方协商的货款清偿方案,公司在收到其支付的货款后,向其购买等值的房产。

  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对应的主要采购内容为生产冲压件等产品所必需的钢板、钢卷、铝材等原材料;除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其他供应商均为公司长期合作供应商,各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预付账款具有商业实质。

  8.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28,1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金额7,428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2019年、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72、1.10,请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说明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报告期末,发出商品金额为61,4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请说明发出商品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3)结合存货库龄、售价等,说明对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值测试过程,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

  (1)2019年、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72、1.10,请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说明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和2019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

  注:数据来源于wind。

  同行业可比上市的存货周转率及其变动趋势差异较大,主要由于产品类型和产品结构不同导致。

  横河精密威唐工业银宝山新合力科技宁波方正与公司虽属于同行业,但细分产品类型存在较大差异,以威唐工业为例,其主要产品以汽车白车身、座椅等内部结构件模具为主,与公司主要产品覆盖件模具相比,结构件模具生产及调试周期相对较短,存货周转率较高。

  瑞鹄模具与公司的产品类型及业务结构都较为相近,存货周转率也较为接近,因疫情影响模具产销量下滑较大导致存货有所增加,存货周转率都呈现下降的趋势。成飞集成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其冲压件的业务占比高于公司以及瑞鹄模具,而冲压件生产周期较短,存货周转较快,且其模具业务包含航空模具,以中小模具为主,生产周期要短于覆盖件模具。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存货周转率的变动趋势与产品类型、业务结构都较为相近的瑞鹄模具一致,具有合理性;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由于产品类型和产品结构不同导致存货周转率差异较大。

  (2)报告期末,发出商品金额为61,4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请说明发出商品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发出商品全部为已经发出尚未最终验收的模具产品。

  对于国内客户,以模具在客户生产线能否冲压出合格的最终产品作为判断模具是否合格的依据,通常模具终验收合格的标准为模具安装在客户指定压力机上,能稳定批量冲压出合格的冲压件,并经过试焊试装,路试合格;自发货至终验收完毕一般需要6~12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对于国外客户,更关注在本公司现场的制造和验收环节,国外客户通常在项目现场验收前1~2个月,派技术人员在本公司持续跟踪,直至验收结束,验收合格后,公司方发货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

  因此,期末发出商品的规模取决于模具产品在客户生产线的调试进度。

  2020年末,发出商品同比增长24,752.89万元,同比增长67.44%,主要是由于:一是国内项目因疫情等因素影响,2020年公司向客户发出的模具产品整体调试验收进度明显不及2019年,部分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母线调试等工作(如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济南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重大项目),未能如期完成终验收确认收入而在仍在发出商品中核算;二是部分国外项目因疫情因素影响,无法进行发货前的现场验收,先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发货前的简单验收,收到货后再进行现场验收,由此形成的发货商品约1.2亿元。

  (3)结合存货库龄、售价等,说明对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值测试过程,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合理。

  ①存货库龄与跌价准备并无较强的关联关系

  A.存货构成以模具在产品与发出商品为主

  公司存货主要为模具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在产品与销售过程中形成的发出商品。原材料主要为汽车冲压件业务中的冲压板材。由于公司模具业务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公司主要原材料铸铁件于采购后直接进入生产工序形成在产品;模具产成品在本公司预验收合格后随即发货,形成发出商品。故本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规模较小,而在产品和发出商品规模较大。

  B.模具为定制化产品,生产交付周期长

  模具是根据客户需求设计的高度定制化产品,业务流程包括订单签订、冲压工艺分析、模具结构设计、泡沫实型制造、铸件订制、数控加工、装配调试、预验收、发货、客户现场调试、终验收以及一定时间的维护服务等,从签订订单至客户最终验收往往需要6~24个月,大额订单交货期更长。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主要为模具业务相关的在产品与发出商品,而模具是定制化产品,且具有生产交付周期长的特点,部分存货库龄较长是由其业务特点导致;公司主要依据不同项目类型(正常项目、暂停或取消项目、诉讼项目)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库龄并无较强的关联关系

  ②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值测试过程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期末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收款情况、客户情况等,确定项目可变现净值,对于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

  A.判断存货出现减值迹象依据

  客户告知公司项目暂停或取消,且暂停时间较长,已收款金额无法覆盖已发生的成本;客户与公司产生项目诉讼事项,经律师判断或诉讼结果明确表示可收回金额不足以覆盖已发生的成本;正常生产项目预计项目成本超过预计可变现净值。

  B.存货跌价准的计提政策

  公司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C.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

  公司根据每个项目情况,将存货项目分为三类测算计提,具体如下:

  a.正常项目:以项目收入为基础计算计提;

  b.暂停、取消项目:综合考虑项目收款情况、项目暂停时间等情况计算计提;

  c.诉讼项目:综合考虑诉讼情况、律师判断、诉讼结果、收款情况、预计回款情况等计算计提。

  ③存货跌价准备的对比分析

  2020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A.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同比提高

  2020年末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5.80%,相比于2019年的4.12%提高1.68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和新冠疫情的双重影响,部分客户项目陆出现暂停或终止的情形,在产品的跌价准备有所提高。

  B.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异常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以及变动趋势不存在异常。2020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

  2020年末成飞集成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大幅提高,主要是由于部分暂停的在制模具项目的客户经营状况恶化,对相应客户的重大项目计提大额减值。

  综上所述,公司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制定了谨慎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2020年末根据项目及客户经营状况的变化情况,充分计提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同比有所提高,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异常,计提金额充分、合理。

  9.报告期初、期末,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7,429万元、11,123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金额、变动原因及影响金额。

  回复:

  2020年末和2020年初,公司账面无交易性金融资产;2020年末7,429.13万元、2020年末11,122.95万元实际应为应收款项融资,系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之“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填报错误导致,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10.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同负债金额为74,4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请你公司结合合同负债的会计政策和确认时点,说明合同负债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将与提供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相关的会计政策、确认时点及对2020年1月1日的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74,488.42万元,相比于2020年1月日合同负债余额48,384.60万元增长53.95%,主要是由于:

  一是模具生产交付周期长,按阶段收取进度款。汽车模具业务从签订订单至客户最终验收往往需要6~24个月,大额订单交货期更长,总体呈现周期长、客户按项目进度分阶段付款的特征;因此,合同负债主要体现为尚未完成的在手模具订单的预收款项。

  二是新冠影响等因素影响,模具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模具业务按终验收或报关出口一次性确认收入,2020年公司国内外客户因新冠疫情影响出现不同程度的停产停工,模具的生产进度和母线调试工作无法按期进行,部分在手订单执行进度不及预期,模具销售收入同比大幅下降58.48%,因此在模具确认收入之前计入合同负债的预收款项同比大幅增加。

  三是应对不利环境,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面对不利的现状,公司持续落实降本增效措施的同时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为模具板块的后续发展做好充足准备,2020年新取得FIAT-AUTOM Oacute VEIS-SA、VinFast Production and Trading LLC等客户的项目,并收取相应的预收款项计入合同负债。

  2020年末和2020年初,公司主要合同负债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所述,公司合同负债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20年末合同负债相比于2020年初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11.2020年,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0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请你公司披露针对上述股权激励进行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解释7号》之“五、对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相关规定对授予和回购限制性股票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如下: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照缴纳的认股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股本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科目;

  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一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2)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会计处理

  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一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贷记“银行存款”;同时,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股本金额,借记“股本”科目,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科目。

  因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0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一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13,405,950.00

  贷:银行存款 13,405,950.00

  借:股本 7,207,500.00

  资本公积 6,414,675.00

  贷:库存股 13,622,175.00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会计师核查了天汽模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会计处理。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天汽模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其相关规定。

  12.根据年报,你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16,746万元,募投项目“大型高品质模具柔性生产线智能化扩充升级项目”投资进度为7.80%。请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披露内容,说明募投项目与计划投资进度的差异、投资进度缓慢的原因,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5.7条、第6.5.9条的规定。

  回复:

  (1)募投项目与计划投资进度的差异、投资进度缓慢的原因

  截至2020年末,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披露内容,上述“大型高品质模具柔性生产线智能化扩充升级项目”建设期18个月,投产期18个月,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适时投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募集资金于2020年1月3日到账,第一年的计划投资额为15,795.00万元,实际的投资额为2,658.79万元,实际的投资进度不及投资计划,主要是由于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汽车新车型开发规模减少和开发进度放缓;公司根据下游市场变化,适时减缓“大型高品质模具柔性生产线智能化扩充升级项目”投资进度。

  (2)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

  ①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5.7条的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均用于主营业务,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也未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5.9条的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5.9条列举的需要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的情形,具体如下:

  A.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短期内汽车新车型开发规模减少和开发进度放缓,但从长期趋势来看,汽车更新换代速度加快、高端模具国产化步伐加快以及汽车轻量化趋势,模具市场需求巨大,高品质模具需求逐步增长,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B.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搁置时间超过一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所延缓,2020年仍有相关投入,未出现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

  C.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尚未达到。公司募集资金于2020年1月3日到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36个月内完成(建设期18个月,投产期18个月),尚未达到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

  D.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其他异常情形。

  综上所述,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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