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21-03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6月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6月3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33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耿俊岭先生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叶晖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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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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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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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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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1-3项议案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晓红、俞卓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雅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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