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1-064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15至2021年6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本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唐台英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0,540,345股,占公司总股份607,992,137股的42.8526%。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0,188,794股,占公司总股份607,992,137股的42.7948%。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551股,占公司总股份607,992,137股的0.0578%。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2项议案。
经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股数【260,497,8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股数【42,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6,209,0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7】%;反对股数【42,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股数【260,497,8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股数【42,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1-065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分别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海鸥住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9名激励对象因不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资格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决定对上述人员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364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83,64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183,642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8月5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海鸥住工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王芳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电话:020-34808178
传真号码:020-34808171
电子邮箱:fang.wang@seagullgroup.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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