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绸缎路浙宇大厦2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陈顺华、鲍航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倪慧芳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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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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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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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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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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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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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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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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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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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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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者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者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茜芝、张晓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细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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