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5月27日 02:12 证券时报

原标题: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1-039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33号);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韩涛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9,655,9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007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6,649,7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5947%;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06,1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29%。

  (二)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34,6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2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瑶、崔泰元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9,625,4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40%;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11%;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04,1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3%;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7%。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9,625,4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40%;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11%;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04,1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3%;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7%。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9,625,4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40%;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11%;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04,1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3%;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7%。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09,625,4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40%;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11%;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04,1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3%;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7%。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639,8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8%;反对16,0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18,5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58%;反对16,0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639,8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8%;反对16,0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18,5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58%;反对16,0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625,4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40%;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11%;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04,1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3%;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650,1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89%;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28,8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0%;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523,2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740%;反对132,6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01,9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45%;反对132,6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244,3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192%;反对411,5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23,0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240%;反对411,5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244,3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192%;反对411,5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23,0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240%;反对411,5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650,1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89%;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28,8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0%;反对5,7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5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6458%;反对16,0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35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18,5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58%;反对16,0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交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579,9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851%;反对75,9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58,64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249%;反对75,96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选举韩涛先生、韩薇女士、程敬先生、朱程岗先生、胡瑞平先生、程爱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1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韩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2,619,6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98,373股。

  2、选举韩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8,950,17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8,863股。

  3、选举程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8,950,17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8,863股。

  4、选举朱程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8,950,17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8,863股。

  5、选举胡瑞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8,950,17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8,863股。

  6、选举程爱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8,950,17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8,863股。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选举周昌生先生、孙伟先生、方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1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周昌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0,841,628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20,318股。

  2、选举孙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9,006,87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85,563股。

  3、选举方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9,006,87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85,563股。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选举方亚楠先生、夏文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帅新苗女士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1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方亚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10,173,34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52,033股。

  2、选举夏文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09,006,87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85,563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瑶、崔泰元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1-040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0日发出,2021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九名,实参加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选举韩涛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韩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各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

  1、战略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 韩涛

  委员:韩薇、程敬、朱程岗、胡瑞平

  2、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 周昌生

  委员:朱程岗、方纯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 孙伟

  委员:韩涛、周昌生

  4、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 方纯

  委员:韩涛、孙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韩涛为公司总裁,程敬、朱程岗、胡瑞平为公司副总裁,程敬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煜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秘书程敬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1-57747138

  办公传真:021-67742902

  办公邮箱:gdmir@goldenmax.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33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韩玉兰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简历

  韩涛,男,196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金安国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历任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韩涛先生是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创始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个人持有公司股票6,523,70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90%。韩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韩薇,女,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统计师职称。现任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韩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妹妹,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程敬,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12年1月开始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秘。

  程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程岗,男,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安徽金瑞电子玻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安国纪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朱程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瑞平,男,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胡瑞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昌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宝钢集团梅山公司财务处资金部副经理、上海百利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审计部副部长、上海申江特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独立董事、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芜湖核电有限公司总审计师等。

  周昌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伟,男,1978年出生,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律硕士及美国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法学硕士(LL.M.)。曾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和管理合伙人,金安国纪独立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政法学院校外硕士导师。

  孙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方纯,女,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金融学专业,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班结业。曾任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曾连续四年担任上海商学院客座教授。现任上海巴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方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煜,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赵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玉兰,女,1963 年出生,会计师职称,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韩玉兰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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