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6日 03:5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1,954.08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84,849.35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895.27万元。

  鉴于公司累计利润亏损,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发电业务、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两大类。

  1、发电业务

  公司发电业务是以上游钢铁、焦化企业的尾气为原料综合利用发电。报告期内,发电业务生产经营正常,发电量与去年基本持平,营业成本较去年有所下降,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改善。

  2、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

  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主要经营铁路专用线及货场,铁路全线长达13公里。报告期内,铁路运输业务受工业园区铁路运输价格上升及运量增加的影响,收入和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大幅增加。

  目前,公司行业分类为综合类,主营业务分为发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两大业务板块在公司经营占比相对比较平均,主营业务较为分散。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680.16万元,同比增加5.98%;公司全年营业利润为1,987.09万元,净利润为1,954.0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4.08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说明:2017年 7 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施行时间要求,公司于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并依据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的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ST江泉           编号:临2021-013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802单元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彤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为1,954.0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954.08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84,849.35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895.27万元。

  鉴于公司累计利润亏损,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 鉴于公司2020年度累计利润亏损,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同意支付2020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服务费用35万元人民币。

  同意支付2020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费用15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21年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15号公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完成营业收入27,680.1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4.08万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关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不存在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21年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16号公告)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会议具体时间将由董事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上述6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决议第6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ST江泉        编号:临2021-014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802单元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煜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为1,954.0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954.08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84,849.35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895.27万元。

  鉴于公司累计利润亏损,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同意支付2020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服务费用35万元人民币。

  同意支付2020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费用15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21年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15号公告)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ST江泉      编号:临2021-015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4)执业资质:1993年8月年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36名,注册会计师276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66名。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雪华女士、质量控制负责人姚宏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宗强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李雪华女士,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宗强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姚宏伟先生,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情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5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0万元,与上一期(2019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比无变化。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ST江泉         编号:临2021--016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

  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18年、2019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 13.2.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7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江泉实业”变更为“*ST江泉”。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244.5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680.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4.08万元,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20.36万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7条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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