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2月31日 05: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102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7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度因工程项目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单位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金额比2020年年初预计额有所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4)。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邵涛、邓新建、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5)。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103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董事会确定的《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4)。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董事会确定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5)。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104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增加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在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五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此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均回避表决该议案。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新增2020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均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万志瑾、余新培、史忠良、胡晓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部分,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类别与金额

  单位:元

  ■

  公司2020年年初预计的以上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数额为238,000,000.00元,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0年以上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数额将为411,052,021.68元,比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增加173,052,021.68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振华

  成立日期:1997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255.5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腐蚀品、毒害品、遇湿易燃物品、自燃物品、氧化剂(共八类)的批发(贸易无仓储)(在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经营,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11月19日);水暖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制造、批发、零售;水电安装、修理;净水设备、水表及水表校验台检定、制造、修理;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3,057.24万元,所有者权益1,035.52万元,营业收入2,432.65万元,净利润201.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洪城水业控股股东。

  2.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全英

  成立日期:2010年05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型管材及配件、塑料建材、供水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钢材、消防器材、建筑材料、电线电缆销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3,542.45万元,所有者权益23,584.47万元,营业收入137,208.43万元,净利润4,715.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3.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波

  成立日期:2004年06月18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取水(凭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有效期至2020年8月30日止);制水、集中式供水(凭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止);供水管网及设施维护、修理;给排水设计安装、水暖配件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4,340.59万元,所有者权益6,074.08万元,营业收入2,406.49万元,净利润710.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4.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威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5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设计、建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污水污泥处理工程;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施工;热力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66,756.35万元,所有者权益33,991.95万元,营业收入8,849.79万元,净利润4,012.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60%的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5.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秋平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16日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产业开发;市政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配套设施的开发、批发、零售(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49,713.55万元,所有者权益25,146.84万元,营业收入5,465.03万元,净利润1,134.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6.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157,07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交通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628,075.95万元,所有者权益232,382.64万元,营业收入35,465.64万元,净利润 -24,807.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

  7.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仁芳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866.68万元,所有者权益2,462.74万元,营业收入689.18万元,净利润-212.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为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5%的公司,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

  8.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锡淼

  成立日期:1993年8月2日

  注册资本:20,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企业收购、兼并、资产管理 、国内贸易、投资咨询、

  水泵及控制箱、阀门、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成套给排水设备,智慧泵房及水务系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换热器、空气净化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从事环保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

  截止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26,864 .00万元,所有者权益87,105.00万元,营业收入146,835.00万元,净利润2,79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有限公司49%的股份。

  9.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春明

  成立日期:1993年3月4日

  注册资本:69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石油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汽油、柴油零售;国内贸易。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6,934.92万元,所有者权益4,912.16万元,营业收入47,281.66万元,净利润1,433.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

  10.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永干

  成立日期:2002年06月19日

  注册资本:10,44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施工;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汽车租赁。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36,516.73万元,所有者权益 26,754.91万元,营业收入66,001.36 万元,净利润 4,334.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

  11.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云林

  成立日期:1998年08月07日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城镇燃气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压力管道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5,709.02万元,所有者权益9,678.25万元,营业收入11,076.50万元,净利润2,498.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50%的股份,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

  12.江西省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勇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车辆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563.00万元,所有者权益250.00万元,营业收入1,892.00万元,净利润3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省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51%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

  13.南昌市政公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红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01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水稻、蔬菜、果树、花卉、苗木种植、销售;家禽饲养;水产养殖;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子、食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劳保用品、厨房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餐饮;住宿;休闲垂钓服务;养老服务;旅游观光服务;房地产开发;供应链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 26,762.11 万元,所有者权益 1,442.37 万元,营业收入 3,402.70 万元,净利润 -651.7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南昌市政公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

  14.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莉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2日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影视项目策划、制作;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文艺演出活动组织策划;室内外装饰设计;国内贸易;产品设计;会议服务;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移动电信服务;固定电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应用软件开发;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贸易代理;商务咨询(金融、投资、期货、保险、证券除外);票务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8,438.59 万元,所有者权益15.29万元,营业收入10,071.02万元,净利润-2,811.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为江西华赣文化旅游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华赣文化旅游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61.33%的控股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

  15.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昊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06日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开发(壹级、含道路下水道、桥梁的新建和改造工程施工)、水利、桩基、公路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房地产开发、房屋维修、水电安装;市政工程技术咨询;承包境外市政公用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水泥混凝土构件制品加工及销售(仅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工程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商品混凝土制造及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965,729.53万元,所有者权益130,823.48 万元,营业收入305,408.09万元,净利润13,183.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

  16.南昌国际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莉

  成立日期:2011年09月02日

  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场馆运营规划;场馆租赁与经营开发;场馆日常运行管理、物业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票务代理;自有房屋租赁;游乐活动产品开发;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策划、拓展活动组织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体育信息咨询、网上商务咨询;机械设备、五金、工艺品、体育用品、文体用品、体育器材、服装鞋帽、日用百货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8,242.36万元,所有者权益1,852.42 万元,营业收入 1,262.5万元,净利润 -355.3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南昌国际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

  17.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越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5日

  注册资本:5,308.3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垃圾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污水污泥处理工程;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热力生产与销售;环保技术开发;保洁服务;绿化管理;物业管理;环保工程;市政工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6,705.88万元,所有者权益5,163.93万元,营业收入1,774.07万元,净利润-81.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经监事会审议认为:董事会确定的《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部分皆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表示同意,并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增加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皆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项议案表示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事项皆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上述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洪城水业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105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65,218,971.28元。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57.9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7,442.10万元。

  该等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 【2020】第6-00011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人民币18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7,442.10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12月30日出具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6-00043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5,218,971.28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决策程序和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万志瑾、余新培、史忠良、胡晓华对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65,218,971.28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65,218,971.2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6-00043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12月8日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情况与实际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洪城水业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洪城水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6-00043号);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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