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9月29日 02:43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91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刘新华先生、范晓宁先生,独立董事卢勇先生、刘瑞林先生和王明强先生通讯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7、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根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增资262,738,670.09元人民币,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一刚性电路板”。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93)。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可转债募投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7273号)鉴证,截至2020年9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6,740.35万元,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28.01万元,共计 6,868.36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868.36万元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进行置换,由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7273号)。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94)。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

  为提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盘活资金,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95)。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短期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96)。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为加快业务拓展进度,确保满足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5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9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92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到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是根据已披露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而实施,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加快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6,868.3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子公司广州兴森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时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广州兴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广州兴森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子公司使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9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9月28日,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森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68.3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13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26,89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2,689,000张,期限为5年。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6,280,084.9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19,91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9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6672号)。

  前述募集资金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已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9月23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4,018,755.00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9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6,868.36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740.35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128.01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6,868.36万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0年9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740.35万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18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128.01万元,现拟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进行置换,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868.36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加快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6,868.3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置换行为不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868.36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7273号),认为:兴森科技公司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编制,反映了兴森科技公司截至2020年9月18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96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森”)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13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26,89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2,689,000张,期限为5年。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6,280,084.9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19,91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9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6672号)。

  前述募集资金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已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额度

  广州兴森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

  2.投资期限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拟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4.资金来源

  广州兴森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

  为提高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核查。

  4.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子公司广州兴森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广州兴森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将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子公司广州兴森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子公司使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9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森”)在保证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13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26,89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2,689,000张,期限为5年。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6,280,084.9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19,91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9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6672号)。

  前述募集资金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已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9月23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64,018,755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要求,规范使用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该部分资金将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若募投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三、公司审议程序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子公司广州兴森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时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广州兴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93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9月28日,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根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增资262,738,670.09元人民币(含利息),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一刚性电路板”。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13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26,89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2,689,000张,期限为5年。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6,280,084.9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19,915.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9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6672号)。

  前述募集资金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已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森”),公司以募集资金262,738,670.09元人民币元向广州兴森进行增资,增资资金262,738,670.09元将以实际增资当天人民币汇率折算成美元后计入广州兴森注册资本。本次增资款将汇入广州兴森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项存放和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进行了调整。

  三、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1033537W

  3、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

  4、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5、注册资本:9504万美元

  6、经营范围:研究、设计、生产、加工、组装新型电子元器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SMT(表面组装技术)及电子产品;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实施前,广州兴森的注册资本为9504.00万美元,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广州兴森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实施后,公司仍持有广州兴森100%的股权。

  (三)广州兴森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投产后,将提升公司中高端、多层刚性电路板市场份额,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有利于强化公司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并促进经营业绩的提升。

  五、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2,738,670.09元人民币对广州兴森进行增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2,738,670.09元人民币对广州兴森进行增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是根据已披露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而实施,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增资广州兴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增强资本实力,有助于广州兴森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97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的融资需要,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为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5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1033537W

  3、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

  4、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5、注册资本:9504万美元

  6、经营范围:研究、设计、生产、加工、组装新型电子元器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SMT(表面组装技术)及电子产品;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授权提供担保的额度及期限: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5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3、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议案经审议批准后,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负责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其补充流动资金所需,为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9月23日,公司尚在履行期限内的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和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合计7,0455.93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8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扫二维码 3分钟开户 稳抓股市回调良机!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0-09 日久光电 003015 --
  • 09-30 北元集团 601568 10.17
  • 09-29 泛亚微透 688386 16.28
  • 09-29 熊猫乳品 300898 10.78
  • 09-29 东鹏控股 003012 11.35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