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6日 06:1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及概述

  2020年上半年,在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蔓延的情况下,世界经济面临下行危机,虽然国内经济逐步企稳,但是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公司生产经营及上下游行业的经济活动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景谷林业持续秉持价值思维、风险防控、合规经营、持续优化的经营理念,安全、平稳、有序的推进复工复产,紧扣产品生产,以成本控制为核心、产品销售为突破口,扩大能源业务发展,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推进各项业务,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44.45万元,同比增长21.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77.1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7元,净资产收益率-25.20%;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2,989.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41.80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1、调整组织生产,抓好林板产业。

  公司组织生产过程中,始终坚持以质量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成本控制为核心,抓好林板产品的生产,保证林板产品可持续性发展:一是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严格控制生产成本,实现产、供、销平衡联动的生产经营体系;二是严把产品质量关,做好过程控制和产品检验,加强原料验收;三是做好设备维护保养,保障生产品质和效率;四是抓好生产组织和现场监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五是监管好中纤板车间出租生产,合理调配生产人员,优化管理降低成本。

  2、立足公司发展,推进能源业务。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管理层立足长远,2020年上半年进一步积极布局拓展能源业务,通过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福港能源(舟山)有限公司等能源子公司,积极开展能源贸易业务。

  3、遵循市场导向,促进销售工作。

  2020年年初,受全球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全国林产品市场需求萎靡,加之林板产品种类更新较快,特别是生态板、奥松板等产品取代细木工板,占领了较多市场份额,面对销售工作的困难和挑战,公司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助推销售工作:一是采用经销商加直销模式,产品销售现款现货,保持良好的现金流;二是以市场为导向,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巩固老客户,发展新客户;三是找准客户需求,生产不同标准、成本、等级、价位产品,以成本动态管理指导销售;四是重视销售团队建设,配备销售力量,将销售部调整设置销售一部、二部,按照销售区域开展工作;五是拓展机制炭销售市场,并将机制炭销售延伸到县外区域。

  4、加强林地管护,基地效益逐步凸显。

  报告期内,为抓好林地资源管理,公司积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严格管护森林资源,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有效预防、监测、查处等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资源和安全生产的行为;二是加强日常管护巡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片区管护员集中学习,签订责任状,加大考核力度,通过多层次建立信息网络,有效预防盗采、盗伐林木行为,维护公司权益;三是聘请50名管护员,按照国家天然林停伐管护要求,全面加强林地管理工作,2020年上半年公司林地内无火情、火灾发生。

  5、盘活固定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报告期内,为盘活固定资产及闲置资产,充分利用现有闲置资金进行拓展管理,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公司以租赁车间(生产线)、闲置的厂房、场地等的方式,为企业实现一定的增收渠道。一是对外租赁纤维板生产线、旋切工段、松香厂房或场地、东巴育苗基地等;二是组织桉树采伐。通过将可采林木出售给承包管护人员,完成采伐规划,实现销售收入;三是持续推进林权证过户及核发工作。对于涉及需要过户的林地,公司已聘请两家中介公司进行调查办证,目前,全部外业已经调查结束,大部分内业报告正在审核签字中。另外,办理完成民乐镇基地外桉树林地1,041亩林木权证核发工作;四是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6、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周大福投资控股景谷林业以来,通过不断加强管理,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已初步形成。一是及时做好周总结、月总结、月计划制度,为工作汇报、交流、反馈、提升搭建基础平台;二是周资金预算执行制度一贯得以实施。建立起资金计划编制、执行、分析和反馈工作的良好机制,不断加强财务管理;三是夯实合同管理,把风险控制在前端。公司对签署的每份合同协议实施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进管理,每季度由各部门、子公司进行自检自查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审计督查部门,不断有效的防范控制合同履行风险。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项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的内容。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程霄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0-01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6名,参加表决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6票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三、会议以6票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景林纸”)0.84%的股份及景谷符源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谷符源”)0.84%的股份。公司持有云景林纸股权的账面价值为993.91万元,持有景谷符源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6.80万元,合计为1,010.71万元,本次挂牌价拟在资产账面价值基础上,参考评估价值确定。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述2个参股公司的股份。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低于账面价值或评估值的价款内与购买方签订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合同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0-02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监事3名,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0-02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本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本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明确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收入准则,实现了与新收入准则的协调一致;

  2、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时不再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而是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

  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定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影响,根据准则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准则规定,企业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2020年期初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对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0-02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景林纸”)及景谷符源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谷符源”)的参股股东,参股比例均为0.84%。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上述2个参股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上述2个参股公司的股份。

  ●本次转让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因本次交易尚无确定交易对象,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云景林纸及景谷符源的参股股东,参股比例均为0.84%。为盘活资产,回笼资金,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上述2个参股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上述2个参股公司的股份。本次挂牌价拟在资产账面价值基础上,参考评估价值确定。提请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低于账面价值或评估值的价款内与购买方签订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合同事宜。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股权事宜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资产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云景林纸0.84%的股权及景谷符源0.84%的股权,目前上述2个标的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正常。

  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正在进行的或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情况;不存在质押、抵押、留置等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对外承包、租赁经营或与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联营、合资、合作经营的情形。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

  注:表中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数据取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经审计;2020年6月30日账面价值数据未经审计。

  (二)云景林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31215865H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肆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马宁

  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林纸路300号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2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森林资源开发、培育,造林;纸浆,木片加工,中密度纤维板,锯材,胶合板,生物质开发利用(颗粒、碳粉、机制碳等),花卉,苗木。生产经营纸桨、并开发和经营机制纸,纸板及纸制品、林产品,化工产品等产业,机械设备加工,机电仪设备检修和安装。进出口业务、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信息:

  ■

  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9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2020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景谷符源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景谷符源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24054692137Q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开赋

  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永安路1号

  成立日期:2012年09月28日至2022年09月28日

  营业期限至:2022年09月28日

  经营范围:住宿和餐饮;物业管理;劳务服务;绿化;其他综合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和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信息:

  ■

  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9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2020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目前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云景林纸及景谷符源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本次股权转让后,云景林纸及景谷符源的企业法人资格不因此而发生变化,所有资产、债务以及一切权利、义务仍由云景林纸及景谷符源承担。

  2、本次交易不涉及人事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四、转让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股权事项,将实现资金回笼,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整体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的具体影响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因本次交易尚无确定交易对象,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0-02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号——农林牧渔》、《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说明:2019年5月起至2020年二季度,公司管理层积极布局拓展能源业务,传统林板林化产业业务占比较上年降低。

  二、主要产品销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说明:2020年上半年,林化产品市场价格逐步回暖,销量增加。

  三、主要产品库存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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