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已于2020年8月2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8月6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广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0年8月修订)全文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同意全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委托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进行小间距LED、Mini LED、TOP LED等产品的产能扩充,有助于公司优化产能布置,提升对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增强公司综合体量与竞争实力,保持业内领先优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广军先生、王森先生、程科先生、黎锦坤先生、陈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1提名王广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提名王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提名程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提名黎锦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黎锦坤先生于2018年8月7日起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2019年4月9日,黎锦坤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原因向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并于2019年4月9日辞职生效。
鉴于黎锦坤先生在企业运营管理及会计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2020年8月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黎锦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黎锦坤先生自上次辞任公司监事至今,未买卖过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日,黎锦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5提名陈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饶品贵先生、李伯侨先生、汤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1提名饶品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提名李伯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3提名汤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0年8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广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8月生,中共党员,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曾任广东省惠州市外经贸局局长;广东省惠州市商务局局长;广东省惠州市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广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广军先生在风华高科工作期间,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未及时披露相关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分别于2018年7月25日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于2019年11月22日被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和处以3万元罚款。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广军先生有多年政府、电子行业企业、上市公司的从业经验,具有丰富的电子行业及上市公司、政府的管理经验和资源优势,对公司日后生产经营、市场拓展、行业整合带来积极正面作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和规范运作。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广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2月生,中共党员,博士。1995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获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曾任华为公司营销工程师、英国ULSTER大学供应链管理研究员、英国HULL大学和STEETLEY公司联合项目负责人、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战略发展部部长、龙宇钒业董事、国星半导体董事、国星电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南阳宝里董事、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CSA)副理事长。
王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程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审计专业本科毕业,审计师。曾任广州军区后勤部广州东山企业管理局审计处助理员,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助理主管、主管、高级主管、副部长、部长,湖北阿深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广晟汉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湖北省汉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佛山照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工作部副部长,兼任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程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企业有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程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黎锦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8月出生,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会计专业毕业,会计师。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出纳、会计、人事处副科长;广东有色金属工贸发展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金涛经济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审计部部长;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派驻监事会第一工作组组长、纪检审计部副部长,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工作部副部长。
黎锦坤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企业有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黎锦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陈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0月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经济法双学士学位。曾在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助理主管、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管、高级主管、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有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陈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饶品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暨南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及人才委员会委员、广州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箭牌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农商银行外部监事。
截至目前,饶品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伯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5月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武汉大学民商法博士。担任暨南大学法律顾问,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州市南沙区及自由贸易区政府法律顾问、阳江市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其他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曾任广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大立法顾问等,任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担任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汕头、肇庆、阳江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任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学会理事,广东省财税法研究会和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截至目前,李伯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汤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生,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曾在安徽省利群机械厂、安徽省汽车工业公司合肥汽车配件厂任职,1994年7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授,担任“半导体显示与光通信器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生产工程分会切削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委员。现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志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汤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7月2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李经纬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提名李经纬先生、李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1.1提名李经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提名李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件一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经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年毕业于广东民族学院获得学士学位,2013年获得暨南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广东长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广东长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李经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企业有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员法院网核查,李经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国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1988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起在佛山电子工业集团光电器材厂、佛山市光电器材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车间技术员,质量部技术员,销售部业务员,销售部经理,销售一部总经理、组件事业部销售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组件事业部副总经理兼销售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员法院网核查,李国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8日。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投资建设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王广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王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程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黎锦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陈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饶品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李伯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汤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5.01 选举李经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5.02选举李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8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议案3、议案4、议案5事项时采用累积投票制,且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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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上资料须在2020年8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艾璨子
电 话:0757-82100271
传 真:0757-82100268(传真函上请著名“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528000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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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9
2、投票简称:国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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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以下简称“服务密码”)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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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欲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投资概述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持续强化自身在LED显示领域的品牌及技术领先优势、持续提升公司综合体量和竞争实力,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本部场地资源已充分利用完毕的背景下,计划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建设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力求不断提升公司综合体量和竞争实力,实现保持业内领先优势的发展目标。
2、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具体内容
1、主要建设内容
公司计划未来5年内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研发及生产场地、先进的 LED 封装及应用生产线,重点生产 RGB 小间距、Mini LED、TOP LED 等产品。
2、主要扩产产品
项目投资采取分期建设,现阶段设备投资主要用于建设先进的 LED 封装及应用生产线,重点生产 RGB 小间距、Mini LED、TOP LED 等产品。产品主要用于超高清及新型智能显示、智能车灯、智能家居、紫外杀菌等领域。
3、进度安排
本项目按照 5 年建设规划,第 1 至 3 年完成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第 2 年至第 5 年开始投入设备进行运营生产,设备投入进度总体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实际情况,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三、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扩产是基于LED行业尤其是公司所在行业细分领域市场和技术正快速迭代发展,且有较好的增速预期,公司有必要持续加大Mini LED、小间距、TOP LED等产品产能的布局。另随着近年来Mini LED逐步导入产业应用并逐步开始加速,尤其是未来两三年在高阶显示器应用方面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需在规模与新产品扩产步伐上加快,带动新技术、新产品的迭代发展,并通过不断丰富产品结构、优化市场布局,以应对行业的市场竞争。同时本项目拟在佛山新建生产基地,将有效缓解公司发展面临的场地资源瓶颈,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2、投资对公司影响
本次投资扩产主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造成重大影响。
本项目拟建设先进的LED器件封装生产线,有助于提升公司对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显示屏器件封装行业的优势地位及引领作用,提升综合竞争力及国际影响力。同时,日益提高的自动化管理水平将有助于公司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产能布置,大幅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项目方案实施及最终实际投产情况受工程建设、市场情况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0-05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6)。现就公告中的附件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部分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独立董事候选人饶品贵先生、李伯侨先生、汤勇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完整内容详见附件。
除上述补充说明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饶品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暨南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及人才委员会委员、广州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箭牌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凯格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独立董事、珠海农商银行外部监事。
截至目前,饶品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饶品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伯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5月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武汉大学民商法博士。担任暨南大学法律顾问,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州市南沙区及自由贸易区政府法律顾问、阳江市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其他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曾任广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大立法顾问等,任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担任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汕头、肇庆、阳江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任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学会理事,广东省财税法研究会和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截至目前,李伯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李伯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汤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生,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曾在安徽省利群机械厂、安徽省汽车工业公司合肥汽车配件厂任职,1994年7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授,担任“半导体显示与光通信器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生产工程分会切削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委员。现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志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汤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汤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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