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年04月01日 05:4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0-011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9年未经审计年度业绩的议案。

  报告期内,按未经审计的财务资料,本公司的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85,484.22万元,同比增加32.23%。营业利润约为人民币7,038.86万元,同比增加176.50%。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399.99万元,同比增加245.15%。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0元(2018年为0.03元)。

  同意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及就有关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刊发初步业绩的相关要求编制2019年未经审计年度业绩公告,并及时刊发披露。详情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经审计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本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情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 31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0-012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振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9年未经审计年度业绩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本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未经审计业绩公告》,认为该初步业绩报告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及就有关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刊发初步业绩的相关要求,且能基本反映本公司的主要经营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同意按要求刊发披露2019年度未经审计全年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0-013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未经审计业绩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重要提示

  ●本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就有关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刊发初步业绩公告的指引而作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审计程序尚未完成。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确认,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注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法定代表人:张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法定代表人:张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静

  合并利润表

  ■

  法定代表人:张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静

  母公司利润表

  ■

  法定代表人:张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静

  (二)财务报表附注(以人民币元列示)

  1. 主要会计政策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分部报告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为方便管理,本公司划分为两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管理层定期审阅不同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I)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II) 本公司管理层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III)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公司的经营分部分为信息显示玻璃分部、新能源玻璃分部。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标准保持一致。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分部负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

  分部间转移交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按各分部的实际收入和费用确定。分部资产或负债按经营分部日常活动中使用的可归属于该经营分部的资产或产生的可归属于该经营分部的负债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2019年度及2019年12月31日的分部信息:

  ■

  (3) 营业收入按客户地理位置分类

  ■

  (4) 非流动资产按所在地理位置分类

  ■

  注: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独立账户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5) 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

  本公司之客户基础多元化,2019年度仅有三名来自新能源报告分部的客户之交易额超过本公司收入之10%。

  3. 营业额

  营业额是扣除任何贸易折扣、增值税及附加后,销售予客户之货品的发票值,其分析如下:

  (1) 营业收入明细列示

  ■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项列示

  ■

  4. 其他收益

  ■

  5. 资产处置收益

  ■

  6. 营业外收入

  ■

  7. 税前利润(1) 财务费用

  ■

  (2) 营业成本

  ■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 销售费用

  ■

  (5) 管理费用

  ■

  (6) 资产减值损失

  ■

  (7) 信用减值损失

  ■

  (8) 营业外支出

  ■

  8. 所得税费用

  ■

  注: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龙海玻璃、蚌埠中显、合肥新能源、桐城新能源及控股子公司宜兴新能源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9. 每股基本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度,本公司并无任何潜在摊薄股份,故没有计算每股摊薄盈利。

  10.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1) 应收账款

  ■

  本公司对主要客户一般提供1-6个月的信用期限,对新客户以及业务量较少的客户一般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

  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

  (3) 应收款项融资

  ■

  11.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 应付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

  (2) 应付票据分类列示

  ■

  12. 储备

  (1) 资本公积

  ■

  注: 2018年4月18日本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合肥新能源、桐城新能源及宜兴新能源),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回购股份7,400,882 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3.00 元,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2) 盈余公积

  ■

  (3) 未分配利润

  ■

  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业绩分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未经审计的财务资料,本集团的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85,484.22万元,同比增加32.23%。营业利润约为人民币7,038.86万元,同比增加176.50%。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399.99万元,同比增加245.15%。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0元(2018年为0.03元)。

  利润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业务回顾

  本集团主要从事信息显示玻璃、新能源玻璃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本集团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全力推进各业务板块调整优化,加快新产品研发,深入开展“三精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组织精健化。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优化了机构设置及职责,实行干部员工轮岗交流制度,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活力。

  管理精细化。强化制度管理,实施流程再造,全面梳理与修订各类管理制度;加强对标管理,完善对标体系,通过对标,促进互学互鉴,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经营精益化。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围绕质量提升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革新。龙门玻璃总成品率提高了2.4%,客户使用良率提高5%以上;合肥新能源原片总成品率、加工成品率创历史新高;蚌埠中显通过调整改善工艺解决了板面质量问题,取得重大突破;宜兴新能源经过工艺改进,有效控制产品厚薄差,成品率等达到行业高水准。

  坚持市场导向,调整产品结构。宜兴新能源光伏玻璃生产实现向双玻化和薄型化转变;合肥新能源加大CIGS盖板玻璃产量,开发了高附加值的2mm半钢镀釉瓷白玻璃和白色镀釉双玻;桐城新能源开发出双玻组件用2mm大面积物理全钢化抗PID镀膜玻璃、太阳光植物工厂温室车间用高透光高雾度光扩散玻璃;蚌埠中显依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

  争取政府补贴。本报告期取得政府补助4,050.36万元,同比增加12.20%。

  推进项目建设,培育增长点。龙海玻璃生产线技改项目完工,于2019年4月28日点火投产,本次技术改造后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宜兴新能源先后完成了丝网印刷、激光打孔、薄玻璃钢化技术新建和改造项目,成为双玻组件基板材料创新的领头羊。

  桐城新能源太阳能原片玻璃生产线完成技改,于2019年6月20日点火投产。本次技术改造对原片生产线的生产能力、技术性能等进行了优化和提升,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结构,降低能耗水平及产品成本。

  (三)展望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家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面对2020年国内外市场形势,公司将以高效益经营为目标,继续推进“三精管理” 和“增节降”活动,着力落实各项经营措施,做强做大各业务板块,在新起点上实现规模与效益双提升。

  五、 资金流动性及财政资源

  资金流动性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为0.57(2018年12月31日:0.58),速动比率为0.44(2018年12月31日:0.43)。本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3.41次(2018年12月31日:2.61次),存货周转率为5.47次(2018年12月31日:4.87次)。

  财政资源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48,188,549.43元,其中97.68%为人民币,2.32%为美元等外币。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银行借款为人民币2,000,461,443.43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1,609,355,266.98元),其中短期借款为人民币1,240,054,086.26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851,888,356.04元),长期借款为人民币760,407,357.17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757,466,910.94元)。

  六、 资本结构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为人民币3,176,527,786.58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2,530,476,027.00元),较2018年升高25.53%;非流动负债为人民币650,569,574.58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628,364,792.15元),较2018年增加3.5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299,216,365.32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1,245,216,484.61元),较2018年增加4.34%。

  七、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八、 或有负债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止无任何重大或有负债。

  九、 员工及薪酬政策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员工共2,254名。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员工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公司员工均享受"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带薪培训等待遇。

  十、 股息

  假设本公司将于审计流程完成后所公布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计全年业绩将在各重大方面与本公告内所载之未经审计业绩一致,本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宣派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息。

  十一、 企业管制守则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了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制常规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的要求。

  十二、 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均严格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各项行为守则。

  十三、 审阅未经审计全年业绩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及政府部门实施的管控限制,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的审计程序尚未完成。因此,于本公告内所载之未经审计业绩尚未如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49(2)条所规定经本公司审计师协定同意。本公司将于审计程序完成后,刊发有关经审计年度报告。

  本公告载列之未经审计全年业绩已由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审阅。

  十四、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根据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于2019年12月本公司完成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共计7,400,882股A股股份的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由559,797,391股变更为552,396,509股。

  十五、 后续公告

  于审计程序完成后,本公司将会刊发披露有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计师审计的业绩公告及比较本公告载列之未经审计全年业绩之重大差异之处(如有);以及拟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此外,如在完成审计程序过程中有其他重大进展,本公司将在必要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财务资料为本公司初步核算数据,与会计师完成年度审计程序后确认的最终数据可能会出现差异。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敬请审慎决策。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0-014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本公司2019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每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报告期末对公司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764万元,其中: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262万元;因商业汇票到期兑付,冲减已计提的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384万元;因本期收回部分其他应收款,冲减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11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内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子公司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340万元,其中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计提206万元,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计提35万元,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计提86万元,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计提13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在减值测试的基础上,参考了专业机构的评估结果,子公司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6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73万元,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因素,影响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56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本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本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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