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7日,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上述人员于2017年6月6日至6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总经理杨延安先生(通过配偶梁向红女士的账户买入)、副总经理郑学军先生、副总经理杨建朝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顾亮先生、财务负责人刘咏先生。
二、增持目的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增持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
三、增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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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情况及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以上增持人员均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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