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04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4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189,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502,4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7年5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17年5月16日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3、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26日。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

  六、本次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3,502,400,000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1603元。

  七、其他说明

  1、自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何如文 

  咨询电话:0755-23838860

  传真电话:0755-23838877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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