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严俊旭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严俊旭先生于2017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0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严俊旭先生

  2、增持方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3、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严俊旭先生于2017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5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成交均价约为6.86元/股。

  4、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严俊旭先生通过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03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1%;通过二级市场直接持有1,158.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合计持有54,193.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6%。

  本次增持后,严俊旭先生通过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03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1%;通过二级市场直接持有1208.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合计持有54,243.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9%。

  二、增持计划

  严俊旭先生拟自2017年1月20日起12个月内(2017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最低不低于100万股,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严俊旭先生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2、严俊旭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严俊旭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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