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7-11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韦振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拟变更部分云安全系统项目的实施方式,通过收购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创新云海”)股权的方式部署自有高防数据中心,实施主体变更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涉及的总金额为7,500万元,其中6,750万元将于2017年、2018年两年分两期对外支付;750万元仅在创新云海原股东有意向公司出售剩余10%股权的情形下于2020年对外支付,若上述情形未发生,相关款项将继续用于云安全系统项目的实施。本次变更的金额占云安全系统项目拟投资金额的30.36%,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73%。募投项目变更完成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7,200万元,将继续用于云安全项目。
该次交易完成后,结合公司的带宽储备及营销推广优势,创新云海目前在运营的680个机柜预计每年实现收入不低于3,20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700万元;已开发区域另有158个预留机柜空间。另外,未来租赁区域完全开发后,将可额外容纳约5,400个机柜,将较大程度拓展公司业务资源,预期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现产生积极影响。
通过收购股权将使公司的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能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公司股东利益。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变更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达到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条件,本公司将先行以自有资金支付,股东大会是否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不构成本次交易成立的前提条件。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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