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7-01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亿元。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16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共计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3,356,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83,730,000.00元,减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486,79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5,243,20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年12月26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4]00055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373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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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0359.52万元(其中12000万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16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募投项目建设期较长且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亿元,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在做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理财产品赎回的灵活度。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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