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17-010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15,760,446.8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8号)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9,5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30,000,000.00元,已缴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9,52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13,224,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6,296,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01月16日全部到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4040002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足,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7 年2月 22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15,760,446.84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15,760,446.84元。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7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并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24日出具的瑞华核字【2017】44040001号《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7年2月22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15,760,446.84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同时本次置换已取得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24日出具的瑞华核字【2017】44040001号《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实施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公司用人民币115,760,446.84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用人民币115,760,446.84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7】44040001号《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17-011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现对《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修订后的《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本次章程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17-012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7日9时30分在烟台艾迪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其中董事冯晓鸿、独立董事李宏宝及杨希勇3位以电话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冯晓鸿及独立董事李宏宝身在国外,独立董事杨希勇个人工作原因,以上三位董事无法出席现场表决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电话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本次章程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2、《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24日出具的瑞华核字【2017】44040001号《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2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15,760,446.84元,公司同意用人民币115,760,446.84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保荐代表相关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17-013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7日14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2、《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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