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通知,浙江交通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江化,证券代码:002061)自2017年2月3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同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于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21日、2017年2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2017-006;2017-00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浙江交通集团及其他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为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江化,证券代码:002061)将于2017年3月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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