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13日讯
鞍重股份(002667)曾于6月27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董事会同意向证监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文件。 鞍重股份7月13日晚公告,7月12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 知书》(【2016】371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据了解,鞍重股份在今年5月10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中国证监会。 5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就在市场对于鞍重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满怀期待的时候,5月27日,鞍重股份却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浙江九好于2016年5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浙江九好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九好集团进行立案调查。
6月6日,鞍重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鞍重股份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鞍重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6月24日,鞍重股份又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被立案调查,鞍重股份并购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鞍重股份在2016年7月4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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