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598号"文批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债券名称为"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银亿05"、债券代码:112412),发行规模4亿元。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6年7月8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05%,发行规模为4亿元。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2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式请参见2016年7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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