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在冲击保费规模的同时,消费投诉【进入黑猫投诉】与罚单不断,合规经营面临考验
《中国科技投资》张婷 龙秋月
近日,有用户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反映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保险代理人通过返佣吸引其进行投保,并涉嫌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另有用户向记者反映称,其在泰康人寿保险代理人的推介下为儿子购买一款年金险。用户翻阅保险合同发现,该保险并非如保险代理人承诺所称缴费满15年后可取出全部本金及利息,而保单上的签名亦并非其本人签字。
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盘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贵州六盘水中心支公司存在误导和虚假宣传的违规行为,被罚款12万元;1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河源中心支公司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规行为,被罚款5万元。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泰康人寿多家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收到罚单以及因销售误导问题收到监管函。
被指返佣、保单“代签”
用户禹女士向记者反映称,2014年9月,泰康人寿保险代理人王某向其推荐购买泰康人寿重疾险,并表示北方地区天气寒冷若不幸罹患脑梗心梗,生病住院都可以进行报销。近期,禹女士向泰康人寿客服咨询因脑梗住院是否可以进行理赔,客服回复称脑梗致死方可进行理赔。禹女士认为该保险条款与王某所宣传的内容不一致,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的情况,遂进行投诉退保。
此外,前述王某还通过返佣吸引禹女士进行投保,涉嫌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根据银行流水记录,2014年10月8日,禹女士为自己及丈夫进行投保,保费金额分别为5170元、5860元。王某同日向其返佣2900元。2014年10月29日,禹女士再为儿子进行投保,保费金额为2220元。王某同日向其返佣555元。禹女士向泰康人寿投诉王某的返佣行为,但泰康人寿处理客诉的工作人员回复称王某向禹女士账户汇款的行为属于个人资金往来,公司保险代理人返佣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不能为禹女士办理退保退费。
用户吴先生亦向记者反映称,2015年8月,泰康人寿保险代理人李某前往家中向其推介泰康鑫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承诺称该份保险缴费满15年以后可以取出全部本金及利息,吴先生儿子在上大学、就业、结婚时分别可领取一笔分红。近期,吴先生翻阅保险合同发现,被保险人须在年满80周岁后,泰康人寿才能按已交纳合同的保险费总额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
更奇怪的是,吴先生发现投保单、核保通知书上的签名并非其本人签字。上述文书中共出现三处签名,笔迹并不一致。吴先生向记者表示,保单是由保险代理人李某直接邮寄到家中,当时亦并未发现投保单、核保通知单上的签名被代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若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包括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情形。
直至目前,吴先生每年缴纳5000元保费,合计已缴纳了4万元保费,该保单的现金价值约为1.4万元。近期,吴先生进行投诉并提出全额退保的诉求。泰康人寿通过第三方保险协会与吴先生进行调解,并向吴先生提出退保后返还2.3万元的方案。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执行主任袁帅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泰康人寿保险代理人向客户返佣、在保单上代签名的行为是严重的违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保险法》的规定,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根据规定,返佣以及保单代签名都是违规行为,可能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如果返佣行为被认定为违反了《保险法》的规定,那么该保险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而如果保单上的签名并非本人签字,则该保险合同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和培训,确保他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提高警惕,选择合法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公司,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袁帅进一步补充分析道。
频收罚单
近期,泰康人寿贵州六盘水中心支公司存在误导和虚假宣传的违规行为,被罚款12万元。泰康人寿河源中心支公司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规行为,被罚款6万元。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泰康人寿多家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收到罚单以及因销售误导问题收到监管函。
今年三季度,泰康人寿宁夏分公司因个别课件存在误导性内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处以罚款0.5万元并警告。泰康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因个别宣传材料和课件存在误导性内容,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且未按规定使用条款费率,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处以罚款28万元并警告。原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向泰康人寿黑龙江分公司下发监管函,指出业务员陈某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的问题。
今年二季度,泰康人寿宁波分公司因个别代理人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问题,分公司部分产说会存在误导性内容,分公司的部分信息和数据存在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被原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处以罚款6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泰康人寿共涉及1298件投诉,被列入投诉量较多的人身险公司。同期,泰康人寿在亿元保费投诉量、销售纠纷投诉量、退保纠纷投诉量、普通人寿保险纠纷投诉量、疾病保险纠纷投诉量等细分投诉指标中均位居前列。此外,记者在黑猫投诉官网搜索发现,共有5851条投诉中包含搜索词“泰康人寿” 。
今年三季度末,泰康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612.95亿元、77.66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06.25%、211.83%,最新一期风险综合等级为BB级。
针对泰康人寿被指返佣及保单代签涉嫌欺骗投保人等问题,记者致函泰康人寿,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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