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从德日经验,看中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未来

他山之石:从德日经验,看中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未来
2023年06月01日 20:11 全景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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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全球,德国通过政府、协会、金融体系三大外部力量支持“隐形冠军”企业发展,叠加企业自身实施的业务聚焦与全球化布局战略,最终将“隐形冠军”企业的数量做到全球第一;日本政府则从政策、资金、表彰三方面发力培育高利基企业,叠加企业自身在细分市场、核心技术和国际产业链上的布局,最终显著强化了日本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作为参考,我国可以注册制改革为抓手,从提升资本市场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间互联互通机制等方面,优化“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环境。

作者:孙金钜(开源证券副总裁、研究所所长)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制造业创新创业的重要支柱,并逐渐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优化经济结构的新兴力量。

今年全面注册制的实施,推动了以“专精特新”为代表的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不过,相较于成熟期的大型企业,处于成长初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于其轻资产、高风险、高投入等特征,仍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而全面注册制的出台,为“专精特新”企业打开了融资渠道,放宽了准入门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将通过总结德国培育“隐形冠军”企业和日本培育全球高利基企业的经验,为我国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01

他山之石:

德日通过政策支持与资本市场

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大发展

“隐形冠军”概念的提出者、德国著名管理学者赫尔曼·西蒙教授认为,“隐形冠军”指的是业内排名世界市场前三,年收入少于50亿美元,公众知名度较低,近乎隐形的企业。

德国“隐形冠军”可分为小型“隐形冠军”中型“隐形冠军”“大冠军”三类。1989年以来,德国“隐形冠军”企业数量持续增长,由1989年的39家增长至2020年的1537家,年均增长48.32家,日益成为德国中小企业的重要主体,并逐渐跃居世界第一。

德国通过政府、协会、金融体系三大外部力量支持“隐形冠军”企业发展,叠加企业自身实施的业务聚焦与全球化布局战略,最终将“隐形冠军”企业的数量做到全球第一。

具体来看,政府层面推出“从想法到市场”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政策;协会层面设立弗劳恩霍夫协会,为企业提供有商业价值的解决方案;金融体系层面推出“新初创时代”计划,为企业提供从孵化到持续成长的全生命周期的资金支持。从内部战略看,德国“隐形冠军”企业聚焦市场,实施全球化经营,注重为客户创造价值。同时,在资本市场的助力下,德国“隐形冠军”企业迎来快速发展。

日本的“专精特新”企业被称为高利基企业,日本的利基企业分为潜力型NT、NT型企业和GNT型企业三大梯队(NT是Niche Top的缩写,译为高利基企业;GNT是Global Niche Top的缩写,译为全球高利基企业)。日本把GNT企业定义为专门从事细分领域业务、服务缝隙市场、在国际细分市场占重要地位及有重大贡献的一流优秀企业。这些企业通过市场营销和技术开发的差别化战略,在一些细分市场中占领了极高的市场份额,成为了世界企业供应链中必不可缺的一环。

日本政府从政策、资金、表彰三方面发力培育高利基企业,叠加企业自身在细分市场、核心技术和国际产业链上的布局,最终显著强化了日本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具体看,其在政策上建立由经济产业省中小企业厅负责规划、协调,国家级、地方政府、社会层面的政策执行机构负责的完备的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机构体系;资金上,提供技术开发补助金,以扶持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同时,表彰全球高利基企业,以提高其国内外知名度,并将其树立为中小企业的标杆。内部发展方面,日本全球高利基企业在细分市场精益求精,对关键技术极致追求,并且在海外市场的不断扩张,因而不断发展壮大。

从成效来看,德国“隐形冠军”企业指数自发布以来,长期跑赢德国DAX指数,商务软件公司SAP更是由“隐形冠军”企业发展为“大冠军”企业。日本的高利基企业指数整体跑赢东交所TPX指数,日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NITTOKU株式会社)在资本市场的培育下两次入选全球高利基企业,上市以来的业绩和股价均取得良好表现。

02

培育之鉴:

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鼓励企业实施业务聚焦与全球化布局

从德国和日本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模式来看,构建全周期服务体系是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保障。完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并适时调整,有利于创造适合这些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政策层面看,德国政府出台了《关于中小企业研究与技术政策总方案》、《中小企业结构政策的专项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平等地位。日本则是建立了完备的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机构体系,从数字化、海外业务拓展、经营环境改善等方面出台了200多项针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并重点强调“研究开发、人才培育、海外竞争”等科技关联政策,促进了GNT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建立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有利于持续满足该类企业的发展需要。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针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型企业出台了“鼓励创新创业——中小企业数字化——专业技术转化——贴近市场的创新”共四个步骤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帮助“隐形冠军”企业实现了从想法到市场的过渡。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生命周期可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企业在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和面临的问题迥异。因此,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长期发展需要聚焦企业各阶段需求,发挥金融集成和产业链综合服务协同效应,汇聚国内优质资源,建立涵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条,满足早中期、初创期“专精特新”企业的长期发展需要,助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行业协会层面,德国成立专门的行业协会,并在各政府部门下设专门机构,有利于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精准赋能。一方面,行业协会能在出现政府、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发挥重要作用。德国于1949年专门成立了弗劳恩霍夫协会,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商业价值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将基础研究成果投入应用,从而形成能够产生盈利价值的生产制造技术,强化“隐形冠军”企业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在政府部门下设专门的服务机构有利于进一步精准赋能中小企业。德国联邦政府经济部、财政部、科技部都下设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的机构,各州政府、德国工业协会、工商会也都设有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的促进部门。这些机构可以从各个维度向“隐形冠军”企业提供多元化、综合化服务。

融资方面,引入多元化金融工具,满足不同类型“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多种融资工具,有利于满足“专精特新”企业的多样融资需求。德国的“新初创时代”计划旨在为“隐形冠军”等中小企业提供从孵化到持续成长的全生命周期的资金支持:对于孵化期企业,德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欧盟三方设立多项初创型企业引导基金;对于加速期和成长期企业,德国通过政府资金与ERP/EIF等风险投资基金合作的方式加速创新型企业发展。因此,对于“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持续创新完善应能够匹配企业发展各个阶段的融资需求,保障企业长期经营能力。

业务聚焦与全球化,是保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从德国“隐形冠军”企业和日本全球高利基企业的经验来看,深耕细分市场并持续创新已经成为优质中小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共性条件之一。从德国来看,部分“隐形冠军”企业聚焦于价值链的某个环节,只在很小的市场中运作单一产品,并深耕技术创新,通过掌握最前沿的技术为客户创造价值。从日本来看,聚焦某一细分市场,持续打磨技术和产品,利用核心技术构筑差异化竞争优势是日本GNT企业历经经济危机和市场竞争仍能立于不败之地的“秘诀”。

从日本全球高利基企业的经验来看,实施全球化战略已成为利基战略的重要支柱。日本政府对于中小企业国际化高度重视,制定了《中小企业海外发展支援大纲》等政策,通过加强政府与支援机构间的合作以支持中小企业出海发展。日本GNT企业也愈发重视全球化战略,通过在国际产业链布局,不断扩大自身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在国内以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对补链强链、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国际化的路途中,还应充分发挥企业集群效应,在营销、技术、信息共享以及培训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专业化分工,实现企业规模化、组团式地开拓海外市场,一同降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进入壁垒,并最终实现以差异化竞争策略占领国际细分市场份额的目标。

03

完善之方:以注册制改革为抓手

构建多层次“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体系

对于中国来说,可以通过四个方面来完善相关体系。

一是提升资本市场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形成多层次“专精特新”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体系,并进一步拓宽资本市场服务的覆盖面和普惠性,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需求。

一方面,应坚持各市场板块错位发展、适度竞争格局,促进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以更好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具体来说,多层次资本市场需要突出沪深主板大盘蓝筹特色,坚持科创板“硬科技”定位和创业板“三创四新”定位,强化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定位,并逐步推进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制度创新。而对于区域股权市场,则要建立更加完善、更加适合“专精特新”企业的产品服务体系,加强与其他资本市场的有机衔接,并根据相关文件规范区域股权中心设立的标准和分层管理建设,在区域股权中心内设立孵化层、规范层和培育层。其中规范层主要服务对象之一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层主要服务对象之一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另一方面,应聚焦重点领域“专精特新”企业,促进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具体来说,要引导市场资源支持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专精特新”企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以形成一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

二是以注册制改革为抓手,增强资本市场完备性和包容性,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并加快完善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制度,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完备性。一方面,应不断推进全面注册制改革,带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交易、退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系列制度创新,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更好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另一方面,探索在注册制下分层次、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尤其应强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披露规则的制定,并结合分类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等措施,在降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披露成本的同时保证上市公司质量。

三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间互联互通机制,开设“专精特新”企业直接融资绿色通道。政策层面,考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绿色通道,让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市场层面,进一步加强各层次资本市场间的互联互通,满足不同模式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财务特征的“专精特新”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对区域性股权市场而言,应加强与新三板之间的互联互通,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在此基础上,区域性股权市场还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出更加符合“专精特新”企业特点、更具灵活性的产品以满足这类企业的融资需求,并建立针对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生命周期“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分层次服务体系,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精准服务。同时,及时清退不符合区域性股权市场准入标准的企业。对新三板而言,考虑适当放宽对于硬科技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准入要求。

2022年10月19日港交所刊发《特专科技公司新上市规则咨询文件》,旨在吸引更多特专科技公司赴港上市,部分尚未盈利或无业绩支持的科创公司或可通过该上市规则(主板18C)进行融资。借鉴港交所相关措施,可以考虑进一步放宽“专精特新”企业的挂牌盈利要求,灵活处理,进一步吸引“专精特新”企业进入新三板直接融资。

四是鼓励各项基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扩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规模。基金方面,对于股权投资基金而言,应完善创业投资发展和监管政策,畅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创新创造;对于各项专项基金而言,应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各项基金的作用,引导其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资金赋能。

同时,各级政府可以成立引导基金、科技型企业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并建立和完善担保、补偿基金的资金补充渠道,进一步细化对担保补偿基金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社会资本方面,应充分利用各级政府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投资基金开展合作,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投资乘数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形成更高规模的资本投资,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声誉担保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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