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 | 2024年7月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运行报告

绿色债券 | 2024年7月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运行报告
2024年08月29日 14:00 东方金诚

摘要

7月绿色债券发行数量与规模同比均有所上升:7月境内共有50只绿色债券发行,发行规模共562.79亿元,发行数量同比上升52.94%,发行规模同比增加38.52%。自2016年至2024年7月,我国境内新发行绿色债券累计2444只,累积规模达3.78万亿元。

央企及地方国企为发债主力,非银金融企业绿债发行数量规模均居首位:从发行主体的企业性质方面来看,2024年7月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仍以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为主,发行数量上,央国企占比86.00%,发行规模占比达80.23%。

七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本文目录

一、绿色债券一级市场

    1. 7月绿色债券发行50只、规模562.79亿元,数量规模同比均有所上升

    2.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和数量均居首位

    3. 绿色债券发行期限仍以三年期为主,发行主体集中于高信用等级

    4. 央企及地方国企为发债主力,非银金融企业绿债发行数量规模均领先

    5. 从发行地域分布看,北京市绿债规模和数量最高

二、政策概览

    1.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2.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报告正文如下

绿色债券一级市场

1. 7月绿色债券发行50只、规模562.79亿元,数量规模同比均有所上升

7月境内共有50只绿色债券发行,发行规模共562.79亿元,包括1只短期绿色融资债券、1只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17只绿色公司债、2只绿色金融债、12只绿色中期票据、17只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数量同比上升52.94%,发行规模同比增加38.52%。自2016年至2024年7月,我国境内新发行绿色债券累计2444只,规模达约3.78万亿元。

自首批碳中和债发行以来,截至2024年7月末,共有518只碳中和债发行,发行规模7225.04亿元,其中2024年7月发行数量19只,发行规模为258.67亿元。

2.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和数量均居首位

2024年7月所发行绿色债券产品中,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数量和规模最多。从发行数量来看,2024年7月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和绿色公司债发行数量占市场总发行数比例均为34.00%;从发行规模来看,2024年7月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公司债、绿色中期票据分列绿色债券市场前三位,占市场发行总规模分别为50.16%、25.59%、13.50%,可见,7月绿色债券发行主要资金集中在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和绿色公司债。

3.  绿色债券发行期限仍以三年期为主,发行主体集中于高信用等级

从发行期限看,不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在内,7月绿色债券共发行33只,其中17只绿色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期,发行规模为103.00亿元,其发行数量及规模占比分别为51.52%和36.72%,无论是发行数量还是发行规模均远超第二位。

从债项主体信用级别来看,2024年7月债项发行主体的信用级别仍以高信用等级为主。在对应的债券发行主体中,最新信用评级为AAA级别的主体发行债券29只,占比58.00%。最新信用评级为AAA级别的主体发行债券规模为336.87亿元,占比59.86%。

4. 央企及地方国企为发债主力,非银金融企业绿债发行数量规模均领先

从发行主体的企业性质方面来看,2024年7月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仍以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为主,发行数量上,央国企占比86.00%,发行规模占比达80.23%。

同花顺一级行业分类标准分类,非银金融领域在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方面均居首位,发行数量占比28.00%,发行规模占比33.08%。

5. 从发行地域分布看,北京市绿债规模和数量最高

2024年7月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分布在13个地区,从发行地域分布看,北京市绿债发行规模和数量最高,发行规模达255.53 亿元,发行数量13只。

政策概览

1.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

2.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2024年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数据中心布局更加合理,整体上架率不低于60%,平均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5以下,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年均增长10%,平均单位算力能效和碳效显著提高。到2030年底,全国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单位算力能效和碳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北方采暖地区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余热利用率明显提升。

本文作者 | 绿色金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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