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靖
11月18日晚间,太平洋证券发布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太平洋证券及其子公司在近期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达10.88亿元(本金)。
其中,涉及金额较大的五起案件的涉案本金合计8.53亿元,为代资产管理计划、债券交易纠纷案涉及诉讼。
公告显示,太平洋证券与宏图高科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的涉诉本金为1.10亿元;太平洋证券与康美实业(青海)有限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案涉及本金1.58亿元;与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涉及本金1.36亿元。此外,代资产管理计划纠纷涉及本金共4.5亿元。
除上述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外,太平洋证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涉及本金还有2.35亿元。
公告显示,太平洋证券还曾踩雷赫赫有名的五洋债欺诈发行案。因被告(五洋建设集团、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作出虚假陈述,致使太平洋证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在“15 五洋01”债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涉及诉讼金额达1782万元。
对于部分案件为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诉,太平洋证券方面表示,其中部分案件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引起的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被告持有的标的证券已质押给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太平洋证券已对部分案件涉及的债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68.83万元。鉴于案件尚未审结,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计。
去年,太平洋证券亏损达7.6亿,成9家亏损券商中的“亏损王”。对于2020年净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太平洋证券在年报里表示,公司主要业务经营稳定,但由于计提股票质押业务资产减值、计提资管产品整改的预计负债、股票质押业务清收转自营的股票市场价格下跌、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损失等原因,公司本年度出现较大亏损。
此前,太平洋证券已多次遭受处罚。
2021年10月,四川证监局曾披露了对太平洋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称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的天翔环境恢复上市保荐书,在保荐核查时未发现上市公司相关问题,发表的意见与事实不符。
2020年内,太平洋证券连接4张罚单,分别在5月9日、5月15日、8月14日、9月30日收到来自内蒙古证监局、云南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广东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原因是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员工私自销售非太平洋证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混乱等内控问题。
责任编辑:赵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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